常德市交警支队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03-27 16:35 来源:公安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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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政府网站和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子网站上下载。如果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联系电话:770323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3年,支队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信息查阅室。截至2014年底,支队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支队进一步强化领导力量,定责任、抓调度。一是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常态化管理。支队再次充实和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支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余支队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支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支队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14年初,支队长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支队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并在支队印发的《2014年支队机关政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审查等相关制度。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密意识。2014年,支队共开展8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由支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内勤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强化各部门工作公开意识及保密意识,确保政务工作最大限度公开的同时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支队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64条。

  支队深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根据《条例》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支队在子网站上分别主动公开了支队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及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受理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内容,实现了公开内容由部分公开向整体公开、事后公开向全程公开的延伸。

  支队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载体的建设和渠道的拓展。一是加强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交警子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支队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专门配备了1台计算机用以维护市政府门户网站交警子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各项政务信息。每月支队通过网站信息查询栏目,对下一个月需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或驾驶人信息予以公告,提醒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办理。二是强化窗口单位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在交通违法处理办,支队明确要求各大队将处罚标准和依据等内容上墙公示;在车管所,支队将收费标准和依据、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全部公示在大型电子显示屏和查询系统上,让群众明明白白交费,明明白白办事。三是在报纸、交警支队官方微信等媒体上拓展政务公开阵地。支队在创办的刊物《常德交通安全》上,每月均向市民发布管理信息,公告多次电子警察违法车辆,通报事故情况,进行交通安全提示。在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微博上,支队开辟安全课堂、违法曝光、路况信息交管新闻、协查通报等小栏目,每周发布交管工作动态及相关路况信息,曝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市民安全出行。目前,支队官方微信关注度近6万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支队201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支队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000余次,其中网上咨询1386次,现场接待223人次,咨询电话接听8400余次,支队2013年度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830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告提示、在线服务、交通法规、警务公开、工作动态、支队简介、机构设置、领导班子、便民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支队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支队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2014年度政务公开专项经费预算为68万元,实际支出65.5万元。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为了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队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行使职权,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支队“一把手”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常抓常管,推进了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去年,支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仍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在今年及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观,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支队范围内,组织各个层面的工作人员学习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gt;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支队政务公开管理各项制度强化督导,定期梳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精细化程度,把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限、层面、形式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明确,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个人,强化各部门、个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附件:常德市交警支队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