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工作报告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常德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德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6—79581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常德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发展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了更高水平。
(一)紧扣发展主题,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战略。常德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余良勇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市局机关绩效考核,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围绕公开原则,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常德市公安局政务网发布各类网站信息431条,其中公安新闻信息95条,警务动态类29条,通知公告36条,专题专栏类42条,业务工作类154条,新增法规文件18条,财政信息13条,按时按质完成10条/月的网站信息发布考核指标。全年在常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部门文件、政策解读19份。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常德市公安局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上申请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件均是举报投诉类,2件均及时在网上予以回复。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常德市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31条;共回复市民留言90条,回复率为100%;共收到来自市长热线、市委网信办等单位交办件78件、投诉直通车0件、市长信箱交办件68件、红网问政湖南10件、红网百姓呼声159件,全部按时办结;在各类报刊、杂志、外媒网站刊发各类信息共150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刊登32篇,省级媒体刊登210篇,市级媒体刊登1200篇。“常德公安”微信、微博坚持每天3-4条实时发布最新警务动态。全市公安机关双微累计关注人数逾180万人,全年度累积点击阅读量突破1500万次。“常德公安”微信关注数90710人,较年初增长10.9%,微博关注数140861人,增长达8.4%。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常德地区注册用户达到1541952人,群众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中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及时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9.98%。
(三)健全运行机制、优化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制定《公安政务服务保密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重大、敏感性政务信息,按程序征求宣传、法制、保密部门意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安政务服务队伍保密安全教育,对日常保密管理、文件管理、网络技术数据管理等事项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技术规范。二是完善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工作。依托常德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建立信息公开审批单台账。2021年,本单位网站没有因“四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事件发生,常德公安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为331条,网站访问量已达180万余次。三是健全平台监管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归口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审核无误后及时公开,有效防止了因公开端口太多而发生泄密的问题。同时依托阳光警务平台,丰富警务信息监管渠道。2021年,全市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6474份,公开涉案财物图片10997张,推送率达到100%,合格率在99.5%以上;接受警务投诉317条,已全部处理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3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634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4 | ||
行政强制 | 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2 | 0 | 0 | 9 | 0 | 0 | 1 | 0 | 1 | 3 | 0 | 4 | 0 | 7 |
2021年,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常德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取得了明显工作成绩,但在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公开机制体制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要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内容,凡涉及政务公开多个项目的,要统筹谋划,形成综合操作办法,全面公开。特别是要突出公开重点,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应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严格按照公开的时效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内容。深入开展公安政务服务年活动,完善公安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向下延伸公安政务服务网络、拓展公安政务服务智能化规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细化各项办事指南。健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执法曝光,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二)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不断探索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湖南公安政务”平台作用,打造政务公开新高地;充分利用网络、专栏、公告、公示、电视、广播、电子屏等各种有效形式,发布公开信息,宣传政务工作,扩大覆盖面,便于群众参与、知晓、监督。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突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大厅、信息互动等功能,不断整合资源、充实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三)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实行警种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前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履行审批手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重大、敏感性政务信息,按程序征求宣传、法制、保密部门意见。涉及其他部门的发布前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更新制度,各警种部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政策的调整、机构设置的变化、治安形势的发展、警务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更新。建立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不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对政务公开工作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强公安政务服务队伍保密安全教育,制定《公安政务服务保密工作制度》,对日常保密管理、文件管理、网络技术数据管理等事项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技术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常德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