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建复〔2021〕05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83号建议的
回 复
陈瑛、钟力云二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马路边跳广场舞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安排民警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在前期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于4月9日组织武陵分局及辖区派出所部分民警采取行动,对市城区柳叶路与紫缘路交汇的恒大前柳叶路十字路口、朗州路与紫菱路交汇的天天向上十字路口、柳叶路与朝阳路交汇的十字路口跳广场舞的人员进行了现场宣传、劝离,引导他们到各公园、广场健身。此外,我局根据省平安办相关文件及省公安厅要求,2020年已对全市134个公园、广场完成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要求,各公园、广场均已安装汽车隔离墩等物防设施。
关于“要在社区、小区设立宣传栏,让居民知道马路边跳广场舞的危害”的建议,目前相关内容的宣传及警示牌的标识正在协调所属社区进行宣传、制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广场舞等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110接处警管理,及时处理群众对噪声污染的投拆,做好调查取证,一经查证属实,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回复,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4月28日
签发人:曾 勇 联系人:李家权
联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795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