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提复〔2025〕19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王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僵尸车”问题治理丞需加大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受多种因素影响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僵尸车”,有些“僵尸车”甚至出现在了城市主次干路上,不仅有损市容市貌,影响道路畅通,占用公共资源,更容易引发安全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在城市“僵尸车”治理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部门联动,明确任务。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按照“僵尸车”治理分工,互相配合,大力开展僵尸车清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主次干道路内的“僵尸车”清理工作。整治中,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措施、治理步骤,开展联合治理工作。2023年底,交警支队制定了市城区“僵尸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大队常态化开展“僵尸车”治理工作,共清理“僵尸车”123台。
二、细致摸排,建档立卡。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摸排工作,通过路面巡逻发现、监控巡检、“12123”群众举报收集等多种途径,对“僵尸车”情况进行系统摸排,对排查出的“僵尸车”做好记录,拍照固定车辆牌照、特征、放置地点和车辆现场状态等基本信息,建立基本档案。同时,粘贴“告知单”,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自行处理。
三、分工负责,集中清理。在全面摸排、掌握数据的基础上,公安交警部门采取有效手段突出清理力度,对工作中发现违法占用停车泊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限期责令整改;同时积极会同城管、派出所等单位,围绕前期排查确定点位开展执法清理工作;依托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居住区周边道路存在“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今年以来,已与城管部门、辖区办事处开展联合行动共12次,清理“僵尸车”121辆,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效管控。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僵尸车”进行常态化的治理。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僵尸车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车辆登记和管理制度,将长期未年检、未报废的车辆以及车辆销售、转让环节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建立统一的车辆信息数据库,实现车辆信息的共享和实时更新。二是推广使用技术。推广使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强车载终端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加强交通监控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完善交通违法信息的处理和传输机制,实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和管理。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驾驶人的道德素质和交通法规的遵守程度,引导其自觉遵守停车规定,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2025年5月26日
签 发 人:罗永锋 联 系 人:詹尉群
联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770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