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提复〔2025〕2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邵洋、朱碧文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放宽物业保安人员上岗条件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一直依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各类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保安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保安从业单位内部管理,提升保安行业和保安队伍社会形象,保障保安服务市场良性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保安员考证工作
市公安局在保安员考证工作上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工作要求,2025年5月1日起市公安局将保安员考证行政许可委托给各区县公安(分)局办理,对保安员考证工作进行压减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关于放宽保安员考证年龄上限问题,经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规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年龄上限为60周岁。按照此规定对年满60周岁以上男性和年满55周岁的女性不再发放保安员证。
二、加强对超龄保安员的保障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男性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结合延迟退休规定和政策,超过60周岁的男性保安员(超过55周岁的女性保安员),用人单位可以继续聘用和留任,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对超龄持证保安员未予限制,只要身体条件健康,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置合理岗位。下一步属地公安机关将继续督促、指导保安服务单位和自招保安员单位对超龄保安员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购买超龄保安员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根据情况给予用人风险提示。
三、加强保安员教育和培训
公安机关积极指导保安员开展校园安保、医院安防、武装押运等等安全技能专项培训,开展最小应急单元、智能安防系统操作、警保联动协同等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今年以来开展3次集中培训,共计培训6700余人。通过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加强行业自律,以制度规范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以党建引领强化保安队伍管理,以技能竞赛、评先评优活动提升保安行业整体水平和人员素质。
四、落实保安监管和表彰激励机制
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围绕提高保安员队伍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快推进保安员队伍职业化进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集中整治、行业督察等监管方式,定期对保安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每年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对优秀保安员、优秀管理者、优秀保安服务企业进行表彰,事迹突出的推荐到省级部门予以表彰。近年来我市多名保安员获得省市表彰,一名保安员获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对保安员的监管工作,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强化保安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保安队伍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2025年5月26日
签 发 人:罗永锋 联 系 人:徐一钧
联系单位: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300736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