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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22 16:56 来源: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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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公建复〔2024〕1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程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常德公安立法起草《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经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颁布以来,各职能部门立足主责主业,主要从巡逻整治、宣传发动、基础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

公安机关作为城区文明养犬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的相关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勇牵头负责,治安支队具体承办各项工作,同时联合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各区、县政府属地主管责任,多次召开文明养犬工作调度会,城区文明养犬工作得到有效治理。2023年以来开展专项行动40余次,处理区长热线40余起。2024年2月23日,彭勇同志召开文明养犬工作调度会,开展文明养犬阶段性集中攻坚行动,部署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工作,坚持“日调度、周通报”,每周会商研判汇总,实时掌握工作进度。

二、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巡逻防控。加强对城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巡逻防控力度,每天约300名民辅警上街开展文明养犬巡查检查,及时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对所有人进行劝诫教导。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各区县政府(管委会)积极开展文明养犬治理工作,以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安部门负责查处遛狗不牵绳、养狗不登记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流浪犬控制和处置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查处犬只便溺行为,各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整治行动,为治理文明养犬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强化依法查处。《条例》实施以来,全市首次处罚2300余起不文明养犬行为,二次处罚1起,捕捉流浪犬700只。

三、强化宣传,推进基础建设

街道、乡镇采取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精准宣传。充分运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志愿者小喇叭、电子显示屏滚动等方式进行文明养犬宣传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共张贴、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推送文明养犬宣传短信60万条,文明养犬已深入民心,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全市已建立60家犬只登记点,有需要登记犬只的居民可以就近选择登记,截止目前,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共线上登记犬只7227只、发放犬牌5375只。此外,常德市金旺犬只动物防疫有限公司已成为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基本解决社会面流浪犬、危险犬收容救助问题。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坚持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推进文明养犬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劝导。加大小区、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地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提高“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意识。二是持续深化整改。以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公安部门牵头,城管、街道办事处配合,按照《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执法行动。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不牵绳、不依法登记犬只信息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四是强化齐抓共管。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五是鼓励市民参与养犬管理工作。通过志愿者活动、社区自治等方式,鼓励市民参与养犬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2024年5月22日


签 发 人:罗永锋                联 系 人:李家权

联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5807360007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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