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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22 16:50 来源: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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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公建复〔2024〕14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张娟等十二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常德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2023年1月31日,湖南省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支持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湘发改工规〔2022〕1060号),文件提出要引导全省各地对烟花爆竹改禁放为限放。我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改限具体措施是:

一是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科学划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目前,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汉寿、桃源、临澧、石门、澧县、安乡、津市等地均以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相关文件,划定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其中,除武陵区因地理位置特殊将全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外,其余八个县市区仅部分区域划为禁燃禁放区域。二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禁燃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级、省级重大活动确需在中心城区等禁燃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在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开展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后,报公安部门审批,同时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下一步,在九个县市区已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的基础上,我们拟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德山、高新、桃花源、柳叶湖、西洞庭、西湖等六小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的划定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真诚地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2024年5月22日


签 发 人:罗永锋                  联 系 人:虢建波

联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3875178111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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