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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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常德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为使公众准确理解《通告》内容,现对该《通告》进行政策解读。

一、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常德市全市范围内

三、具体内容

1.决定对8类涉枪支、弹药、弩、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处理;

2.决定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通告规定的非法物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3.违法犯罪人员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对枪支、弹药、弩、爆炸物品遗失,或者公民发现遗失枪支、弹药、弩、爆炸物品的义务进行规定;

5.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6.对玩具制造企业的禁止行为、群众购买玩具的禁止行为进行规定,严禁使用枪支、弹药、弩、爆炸物品、仿真枪等从事非法娱乐有益活动;

7.对枪支、弹药、弩、爆炸物品的种类进行规定。

常德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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