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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回复

2023-05-29 10:52 来源: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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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公建复〔2023〕0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罗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更好发挥法律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电信诈骗涉卡案件方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今年来,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帮信犯罪案件上涨飞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案件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青少年涉帮信犯罪人数持续增加,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政法机关重视,全市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不断调整办案理念,坚持宽严相济,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减轻案件办理对涉卡犯罪嫌疑人,特别是对涉卡犯罪的青少年的影响,在办理涉卡犯罪案件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涉卡犯罪案件时,对于初犯、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不捕不诉处理;对涉卡犯罪嫌疑人,有依法退赃,如实交代、认罪认罚等情节,且无社会危险性的,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推动诉源治理。

二是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涉卡犯罪案件中,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办案人员通过收集相关案例、判决,积极向嫌疑人宣讲,细致耐心地释法说理,促使嫌疑人认罪认罚。同时综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造成的客观危害、在网络犯罪中的参与程度、认知能力、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情节,恰当评价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简单仅以涉两卡的数量、银行卡的流水金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对于人数众多的案件,对按照工作指示从事辅助性劳务性工作、参与时间较短、仅领取少量报酬等发挥作用较小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违法所得、涉案金额较少且认罪认罚的,以教育、挽救为主。这两类人员涉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要么未进入审判程序,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往往判处缓免刑。2020年4月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825件,其中判处缓刑免刑案件62件91人。

三是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通过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起诉或提出从轻量刑建议等方式,促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退赃退赔,努力挽回人民群众的损失,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反诈宣传教育。公安机关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活动2万余次,各县市区大力推广国家反诈APP,全市反诈APP下载注册量达216.57万人,形成了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以案释法,提高公众的主动防范水平和法律意识,不断压缩犯罪空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安机关作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牵头单位,将协同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更多地关注、研究帮信犯罪的法律适用及证据标准,准确把握涉卡犯罪整治的重点和从宽的范围,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针对校园教育管理中薄弱环节,会同教育部门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情况的综合治理。在就业指导中重视加强法治教育,及时揭露就业兼职“陷阱”和违法就业平台,引导学生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漏洞,通过制发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

二、关于酒驾案件

2012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后,危险驾驶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且立案追诉标准划定为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醉驾行为入刑系国家立法层面的整体安排,旨在维护公共安全法益的考虑。但是,全市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也注意到醉驾入刑后带来的各种社会治理新问题,不断在调整我们的办案理念和刑事政策,对醉驾案件不是一味起诉判决,而是结合具体案情作出有所区别的处理决定,积极释放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的信号。检察机关大胆运用不诉权,将很大一部分案件终结在检察环节。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格执行新的醉驾不起诉标准,积极释放司法善意。2019年1月,省检察院率先出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的参考标准(试行)》,首次规定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以下,没有所列明的从重情节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处理案件。常德市积极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的新规,准确理解把握醉驾案件不起诉标准的精神,突出了打击重点,为规范处理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取得更好社会效果。为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3月30日,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该《纪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醉驾”刑事案件如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突出问题作出了详细、明确规定,为全省办理醉驾案件提供更加从宽的办案标尺。2022年,全市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98%采取了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因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占比达98.64%,全市法院系统审理的醉驾犯罪案件,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占15.37%。说明公安、检察、法院在办理醉驾案件中很好地贯彻了《会议纪要》的精神,并不是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充分考虑法理情相统一,在法定框架内依法能动履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智慧和担当。

二是统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中探索轻刑快办机制,充分发挥侦监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危险驾驶类案件原则上提请检察机关适用速裁程序,以确保案件快诉快判,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市检察院出台《常德市检察机关加强公职人员醉驾案件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对公职人员敏感身份群体醉驾案件提出请示汇报、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防止执法不严不公。

目前省公、检、法正在进一步开展调研,将针对农村地区、偏远城镇地区发生的二轮、三轮摩托车(或者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无牌无证醉驾频发的案件现状,出台更贴合办案实际的政策和标准。

在今天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安全隐患客观存在且情节严重,公安机关会持续开展酒驾之治,同时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大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率,夯实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真诚地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2023年5月27日

 签 发 人:罗永锋                联 系 人:朱  震

联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1397568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