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理性的表现,是理性的结果。然而人作为法律规范的对象,却不能处于绝对理性状态,因为人的行为不能都处于规范之下,那样就太累了,例如情感行为,就是时常背离理性的。
朋友圈在猛刷“人贩子该不该一律死刑”的时候,正好是端午节遇上了父亲节,一场大雨从半夜开始,下到了次日下午。早上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想起端午上班后第一天办公室肯定不宁静,周六索性加班把报表做了吧,都过节去了,没人打扰我。天像撕开的口子,暴雨如注。人说父爱如山,今天的父爱却有点像骤雨,奔腾湍急。
走到办公大楼,发现有些办公室依然有人,看来我并不孤单。记得刚到新岗位接触法制报表,前任郭姐很耐心跟我讲解法制报表怎么做,每一个数据怎么查询怎么分类怎么安放。当时我的大脑像8个核的cpu一样高速运转。可是两天过去了,我做出的报表依然对不上号。办公室在催,考评办在催,下面各派出所查询指标、业务进度,法院递送文书,检察院查询起诉数据。一天下来,我记不清我做过什么事,发懵。好在,再难的事儿也有弄明白的一天,上个月打过的草稿我都没敢丢,不记得了,看一遍前面乱七八糟的草稿就看明白了。我也终于相信工作没难事儿,只怕有心人。快12点雨稍停报表也搞定,我心情大好准备回家,忽然听到一声哨子响,原来是小常和她的小伙伴summer,家在很远的外地,节日里没有家人的陪伴,孤独与落寞的时候只能自己独自消解,只有这只充满人性光辉的小狗陪伴。想想,我的这点儿难是不是太矫情了!
又想起每次过节前所里聚餐,年龄跨度从50后到70后。菜香氤氲,一桌子共同喜欢和熟悉的家常菜让人心情舒畅。不要上班的上酒,要值班的喝水,各得其乐,简单放松……恍惚间,围桌而坐的仿
佛都是相处多年的亲人,每天的工作餐,就是亲人闲话家常的时刻。从警10年来,虽然从派出所到拘留所,但是一直在这个大集体没有挪过窝。基本是在家吃饭时少,在所用餐时多。有人说,相处5年的是知已,10年依旧还在的,应该请进生命里。那么在这个集体里,还有认识快20年的。按照这种说法,都应该算是后天的亲人了。所以这种感性让我工作与生活难以完整的区分,感性冲动的做了许多非理性的事情。铁打的警营流水的兵。或许在一个地方我什么也不能留下。但愿那一瞬间的温暖,能让我对家人般的温暖有些微美丽的回忆。
就好比现在朋友圈中关于“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激烈讨论。以一个普通人的基本常识,理性的知道量刑没有“一刀切”的说法,却还是固执地以一个母亲的视角感性地刷着屏。虽然知道“一律死刑”
逻辑上的不健全,却期望法律能够同时顾及“人情”和“天理”。
法律是理性而讲求逻辑的。做为一个执法机关的执法者,应当更是这样。我们应当理智、清晰、尊重、遵从于法律。但中国几千年儒家思想的影响却让我们必须在得理之后还须近情。也正是这样的想法和感受支持着自己。所以很多年以来,在工作中总是感性多于理性。
我不知道作为一名执法者,感性是好是坏。但是,作为一个人,再怎么有理性,与机器比起来,也是大有不如。而人之所以超越机器,让机器始终无法模拟的就是那种丰富的情感。这样一想,我觉得释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