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强,男,40岁,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1994年1月调入汉寿县公安局。先后在巡警队、聂家桥、毓德铺、百禄桥、洋淘湖、新兴、西竺山、龙阳等基层派出所任职锻炼。2006年2月,调入汉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担任副大队长,现任月明潭派出所所长,从警以前连年被评为五星干警、局先进个人,先后获得政府嘉奖8次,先后为主破获了陈集林、李惠兰等7人特大团伙贩毒案、汉寿县“1.26”李晓燕、杨毅特大贩毒案以及周建辉贩毒案、向磊贩毒案、姚成刚贩毒案、何刚跃贩毒案、刘英贵贩毒案、何文贩毒案、杨琴贩毒案等近百余起贩毒案,2012年为主侦破常德市禁毒部门成立以来第一起“12·21”涉毒部督案件,为汉寿禁毒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青春化风雨 无誉亦风流
李国强同志在工作中能够立足本职岗位,无私奉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练就了过硬的缉毒破案本领,以坚强的毅力,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善于攻坚克难的业务骨干。该同志能够严格、文明执法,与贩毒分子斗智斗勇,顽强拼搏,无私奉献,表现了缉毒民警大智大勇、无私无畏的精神风貌。在毒品案件侦查过程中,面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李国强同志每次在关键时刻都能够处置果断、及时应变。2010年12月15日,禁毒大队在侦破朱文政贩卖毒品案时,犯罪嫌疑人多次变换交易地点,李国强同志果断出击,最终将罪犯抓获归案,缴获毒品海洛因82.83克,冰毒99.58克,麻古142粒计18.06克。在侦破朱文政百克案后,李国强同志带领他的战友们,以高昂的斗志、崭新的面貌、良好的作风,发扬英勇无畏、顽强拼搏的精神,连续加班加点,一心扑在破案工作上,成功抓获肖才喜、郭凤梅、黄伟、史美孝等贩毒嫌疑人,缴获毒品200余克。
此外,李国强同志一贯坚持“破大案、抓毒枭,深追毒源、毁网断线”的指导思想,与毒贩斗智斗勇,加大对案件的侦查经营力度,先后抓获了多名蛰伏在我县的大毒枭。2011年12月20日17时许,大队长尹少先获悉:有人从广东惠州运输大量毒品前往湖北进行销售,现已乘坐惠州至湖北沙市的卧铺车,途径常德。接报后,该队迅速向县局及市局禁毒支队汇报,并立即着手部署查缉工作,制定出了周密的行动方案。21日凌晨2时许,在市局禁毒支队的统一指挥下,禁毒大队全体干警赶到长常高速公路德山收费站,对来往车辆逐一排查,全体干警在凛冽的寒风中充分发挥人民警察的英勇作风,坚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凌晨4时许,一辆从广东惠州开往湖北的卧铺车迎面驶来。按照事先部署,由教导员刘德珍同志带领干警李国斌、高毕华等人检查卧铺车外围,大队长尹少先则带领副大队长李国强、干警张磊、郭志远等人在车厢内检查。在查缉过程中,当车厢内的其他乘客都配合禁毒干警纷纷确认自己的行李包时,负责在卧铺车后排查缉的副大队长李国强发现后排右面上铺的一个年轻乘客看似还在睡觉,并且其一只手微微动了一下,这一极小的动作被李国强同志看在眼里,凭着职业的敏感,他当即推断此人是在装睡。为不打草惊蛇,他立即向旁边的干警张磊使了一个眼色,并悄悄用手指向张磊指了一下此人的方向,同样细心的张磊马上领会了他的意思,此时整个车厢的干警都将目光聚集在了他们所在的方向。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李国强示意其余的干警继续在车厢前面及中间部分查缉,自己则慢慢靠近此人的铺位,在将此人铺位的前后左右都扫视一面后,他将此人“叫醒”,要其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此人便将自己随时携带的一个小挎包交给他,经仔细检查后,并没有发现有违禁品之类的东西。此时,李国强同志发现在此人铺位和该车的挡风玻璃之间有一个黑色的旅行袋,看上去装满了东西,他迅速将这个包提出来,此时那人顿显慌张起来,只听见李国强同志大喊一声,“这个包是谁的?”此人马上回答“不是我的!”。这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回答让全体干警迅速聚集在一起。李国强同志迅速打开该行李包,一股刺鼻的香味迅速从包内传出来,扒开上面的几层衣物,几个黑色塑料袋呈现在所有禁毒干警的眼前,将塑料袋打开之后,一包包毒品疑似物一览无遗的呈现在大家眼前。与此同时,其余禁毒干警迅速将此人牢牢控制,苦心经营数月之久的特大运输毒品案成功告破。至此,本次特大运输毒品案缴获毒品K粉5030克、海洛因994.5克共计6024.5克,成为常德近几年来少有的特大运输毒品案。随着对案情的进一步侦查深挖,此案被定为“12、21”部督案件。
2012年7月5日,在市局禁毒支队的统一调度下,以李国强同志为主的数名干警长途奇袭惠州,成功破获又一起贩卖毒品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毒品K粉一公斤。
2012年7月8日,根据惠州方面的线索,李国强同志带领精干警力火速前往常德安乡,抓获毒贩杨某,以及其吸毒同伙谢某、张某。至此,“12、21”部督案件胜利告破,共缴获毒品7000多克、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3人、缴获涉案车辆4台、缴获毒资30余万元。彻底斩断了一条从广东省惠州市至湖南省常德市的毒品运输通道,有力打击了团伙贩毒的嚣张气焰。
倾心又竭力 不畏辛劳苦
作为大队的网上管控专干,李国强同志不仅担负着大队破获毒品案件的网上录入,还承担了全县毒品案件把关、审核的任务。这是一项十分繁琐而又细致的工作,一丝一毫的疏忽,都会影响我县在全市乃至全省案件系统上的审核率,进而影响到破案率。为了保证我县毒品案件网上信息录入的质量,李国强同志把办公室当作了家,整天守在电脑前,反复审核一起起案件,比对一条条违法犯罪信息,力求尽善尽美,经常一工作起来就忘了下班时间,双休日加班更是家常便饭。为了确保工作成效,他多次深入各派出所,进行现场录入、现场指导,解决问题。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一直以来,我县的吸毒人员管控和毒品案件网上录入工作始终排在全市前列,受到支队的一致好评。
胸怀为民心 血汗含忠诚
除了繁重的缉毒破案工作,李国强同志还担任着汉寿县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面的工作。在工作中,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扎实有序地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管,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积极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建设,在全县31家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中,口碑极好。由于近年来新企业不断增加、老企业关停等原因,我县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底数有所变化。为了全面建设好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确保入网率高,监管到位,李国强同志通过审批、计算机联网管理和调查摸底几种形式,深入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的底数,对相关企业实施即时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检查,真正掌握相关企业的变化情况。从严备案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手续,从源头上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失,防止用于毒品制造。按照省厅总队的要求,李国强同志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认真审核办证手续,进行审批前的检查核实,确保审批办证工作不出问题,从审批环节堵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中的漏洞。同时,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采取各种各样的宣传方式,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开展对《条例》的宣传,从而提高相关企业对国家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与认识,增强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自觉性,使企业从内部的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上堵塞易制毒化学品流失渠道,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失。李国强同志经常下到企业,采用张贴宣传条幅、宣传板报、送《条例》到企业等宣传形式,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此外,他亲自做制度、建台账、跑企业、办讲座,多次下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安全经营生产情况。在他的带动与督导下,多年来汉寿易制毒化品未发生过一例流失、漏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