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工作“尖刀中队”——记交警直属一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先进事迹

2016-04-25 16:59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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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在支队党委和大队总支的领导下,不断加强事故处理中队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事故处理工作勤务机制和办案机制;不断扩展服务群众举措,实行阳光警务,中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月份,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被省公安厅交管局授予事故处理最高级别资质“一等岗”荣誉称号,大队事故处理工作还先后接待了常德桃源、鼎城、浙江东阳等兄弟单位学习考察,给予了很高评价,成为了常德交警系统事故处理工作的当之无愧的“尖刀中队”。

创新制度建设,队伍一流管理

      随着市区面积的不断扩充,道路不断延伸,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面临的压力和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今年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在中队长傅细环的带领下,从制度建设抓起,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满意度。一是制定了大队《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接警、出警、处警、处理、案卷制作、错案追责、重大事故责任认定等各个环节做出了严格、科学、精细的制度,严格落实依法办案,依规办案,依程序办案。大队在以往规定制度的基础上新修改规定、制度6项11条。二是制定了《事故处理中队日常工作规范》,对民警警容风纪、纪律作风、工作态度、服务群众、警务公开、信访接待等做出了严格规定,制定考核项目6大项、30小项,由大队领导、考核办、中队负责人三级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包括法制员制度、错案追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事故处理工作制度和规定。1至3月,中队事故处理工作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投诉和信访事件,没有发生一起民警违纪、违规现象,队伍建设实现了一流管理。 

规范执法建设,晋升一等岗位

      今年来,事故处理中队十分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中队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所有能公开的内容全部向社会群众公开。同时,中队还专门聘请了10名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保证了事故处理工作达到群众满意的要求。对事故处理民警来说,最难过的是“人情关”。事故一旦发生,有很多当事人便通过各种关系,找到领导或者是办案民警,要求给予“照顾”。对待这样的事情,他们都能自觉做到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今年2月份,某领导的一位直系亲属驾车遇上了交通事故,这位亲属本想凭借着这种特殊关系,能够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结果却没能让这位亲属“如愿以偿”。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和办案民警顶着压力,完全按照现场勘查结论,认定事故责任。最后,这位亲属赔偿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6000余元。仅今年1至3月,中队办案民警就退回当事人为感谢办案民警赠送的香烟17条。中队民警在规范办案的同时,也彰显了维护法律威严和公平正义。3月4日,暂居常德的衡阳人邓先生驾车行至洞庭大道颐和电信花园路段,在超车时不慎与一辆国产黑色小车发生刮擦后遭到对方漫天要价和威胁,邓先生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至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严厉批评了对方漫天要价的行为,在接受双方申请后当即进行了调解,民警以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公正的执法态度平息了这场风波,也化解了邓先生身处异地的无助感。事后,邓先生将一面印有“处警迅速调解公正”的锦旗送至大队,为常德交警“雷锋式”的公正执法与爱民情怀点赞。像这样的实例,在中队经常性的发生,今年来就受到群众自发赠送的锦旗4面。2月份,省交管局对中队事故处理资质进行了评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因规范的内部管理,高效的办案水平被省交管局授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等岗”最高荣誉,成为全市享受该项资质为数极少的中队之一。

充分履行职责,确保一方平安

      今年2月1日,省道306线农科所路段发生一起人力三轮车被撞致重伤的逃逸案件。案发后,中队办案民警在中队长傅细环的统一部署下,全力追查。民警通过走访目击证人,现场勘查,寻找线索,办案民警三天时间里全靠方便面充饥,在大家的努力下,最终不到70小时侦破案件,为伤者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法律的尊严。3月12日晚,大队发生了一起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情紧急。得到消息后,正在休息的民警黄启焕、雷燚、陶新波、梁和平等民警二话没说,放弃休息,参加支援。在全队共同努力下,案件不到30小时成功侦破,肇事者被绳之以法。今年1至3月,事故处理中队接警651起,办理358起,辖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案件11起,侦破11起,逃逸案件侦破率100%。这只是事故处理中队工作中最枯燥的几组数据。但在这数据的背后却承载了事故处理民警的艰辛和付出。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是一个团结、拼搏的集体,也是一个满载荣誉的集体。中队先后两次获评全省规范执法示范中队,拥有傅细环、陶新波等一批省市级的事故处理能手,他们为公正办案、维护正义、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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