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汉寿县公安局侵财案件侦查大队破获一起以租车为名的租赁汽车被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曾某(男,35岁,汉寿县人)、高某(男,25岁,汉寿县人)、伍某(男,25岁,汉寿县人)等3人落网,3万余元赃款全部追回,并退还给了受害人。
2月22日,汉寿县公安局侵财案件侦查大队接到长沙市某租车公司报案称:该公司有一辆被租赁的大众小车失联了。公司在联系租主曾某未果后,通过车辆GPS定位,显示该车辆在汉寿县紫晶城小区内。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车的车门锁被换掉,车内3个GPS定位器也被人拆除了2个,遂报警。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至县城紫晶城小区,查实该车已被汉寿县龙阳镇农民街某典当行卖给了紫晶城小区业主段女士。办案民警即刻对案件展开侦查,将涉嫌诈骗的租主曾某依法传唤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依法查明:2018年11月,曾某与同伙伍某、高某策划,以租车为名实施诈骗。曾某、高某从该汽车租赁公司将一台大众朗逸小车租至汉寿县内,由高某制造假的车辆行驶证,由伍某出面,以3万余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车辆抵押到典当行,诈骗所得已被3人分赃。2月27日,曾某同伙伍某、高某到汉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伍某、高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