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澧县公安局码头铺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男,51岁,临澧县新安镇人)、肖某(男,65岁,临澧县刻木山乡人)、吴某(男,63岁,澧县码头铺镇人)、王某军(男,42岁,澧县码头铺镇人)。
3月25日,码头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码头铺镇陆家桥村有一处非法制造黑火药的加工厂。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现场抓获加工厂员工肖某、邓某两人,查获疑似黑火药物质2800斤左右(成品70袋,一袋约40斤)、高氯酸钾四袋(每袋50斤)、木炭两袋(每袋约50斤)。经查,犯罪嫌疑人邓某、肖某2018年3月16日以来受王某志(在逃)雇请,在澧县租用码头铺镇居民吴某、王某军房屋后,在屋内大量生产黑火药,然后销往临澧县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3月26日,民警先后将房东吴某、王某军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肖某、吴某、王某军均对其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肖某、吴某、王某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