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发生在四年前的投毒案件,经过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大龙站派出所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真相大白。
2003年10月,鼎城区大龙站镇龙山村发生一起投毒案件,村民周某所承包的鱼湖内500多条(每条大约6、7斤)青鱼被人投毒致死,经济损失达14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现场提取了一个装农药的白色塑料袋。案件发生后,警方经过摸排,呈现出了几名嫌疑对象,但由于当时没有确凿的证据,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鼎城区公安局大龙站派出所的民警一直没有放弃案件的侦破工作,时时处处留心,多次回访案件当事人,希望能寻找到侦破案件的蛛丝马迹。
经传讯周七朋,周交待了其2003年10月因与本村周某发生口角纠纷,于是便怀恨在心,在一天晚上将装有"乐少利"农药的一白色塑料袋投入周某家所承包的鱼湖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七朋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严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