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逃犯千般变化怎奈民警火眼金睛

2008-08-17 10:20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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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经过澧县警方缜密侦查,妄图隐瞒越狱在逃的真实身份,逃避法律的制裁的流窜大盗刘红,最终还是被民警揭穿了其本来面纱。13日,澧县警方依法将其移交给湖南省某监狱,等待其的将是法律的再次严惩。

    现年37岁的刘红是长沙市雨花区人,1998年因在广东江门市盗窃高档进口汽车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2004年又因保外就医期间,非法持有枪支被长沙警方抓获收监和加刑1年。今年21日,刘红在省某监狱服刑中,趁机越狱脱逃。其后,刘红先后流窜至广西、安徽、江西、江苏、浙江、四川、湖北等省市盗窃作案多起。612,刘红又用多次盗窃作案所盗得的赃款在长沙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近10万元的轿车,用于其流窜作案的交通工具。617下午,当刘红驾车从湖北流窜到澧县,于当晚在该县人民医院附近踩点作案途中,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其车尾厢中查获了断丝钳、钢锯和用于攀爬高层建筑的绳索等大量作案工具及所盗得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物。但落网后的刘红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和打击,隐瞒其真实身份和姓名,用盗得的身份证假冒他人,并对其犯罪事实拒不交待,妄图再次蒙混过关,逃避法律惩罚。为查明刘红真实身份和犯罪事实,澧县公安局局长黄淳当即指示刑警大队,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组成专案组,采取有效方法揭开其真实面目。专案民警采取欲纵故擒和放线钩鱼的侦破方案,在常德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并运用现代科技侦破手段,最终经抽丝剥茧一举揭穿了其越狱在逃和重操旧业流窜盗窃作案的真实身份和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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