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6日,津市市公安局渡口派出所民警通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充分运用侦查谋略与科技手段,在现案侦办中潜心探寻蛛丝马迹、深挖犯罪、扩大战果,终于使一起发生在两年多前的非法制造枪支案浮出水面,并将犯罪嫌疑人王明德(男,44岁,鼎城区中河口镇柴码村人)成功抓获。
2009年8月13日,渡口派出所接辖区双合村村民杜某电话报案称:自己家中被盗手机3部、现金400余元,犯罪分子刚刚逃离现场。警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即赶往案发地点,发动周边群众围追堵截,犯罪分子在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终被民警擒获,所盗财物被悉数追回。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名叫邓某某,男,37岁,家住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柴码村,因家中经济条件不好流窜至津市渡口镇双合村,趁周围无人之机扳窗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后逃离现场,为抗拒抓捕转化为抢劫。在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民警上网核查发现邓某某出生日期与其交代的出生日期不符、相片无法辨认同一,于是又通过中河口派出所核实其身份情况,证实确有邓某某其人、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再找当地基层干部了解情况,证实邓某某人在村里没有外出。办案民警马上意识到,犯罪嫌疑人谎报他人身份必有重大隐情。民警再次进行突审,对其宣讲法律、交代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犯罪嫌疑人终于承认自己的真实姓名叫周德明(男,36岁,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柴码村人),“邓某某”系其谎报的同村年龄相仿村民的名字,因2007年自己伙同他人持枪抢劫,一直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民警重新调取周德明的身份证明,同时上网核查发现周德明系公安部网上逃犯!2007年11月,周德明伙同刘建勋(已判刑)、彭群宏(在逃)在津市市李家铺乡入室持枪抢劫受害人廖传贵现金3000元、黄金项链1条、手机1部,用胶带封口、捆绑受害人后逃离现场,作案后隐姓埋名潜逃在外,多次抓捕未果。
犯罪嫌疑人周德明因涉嫌抢劫被依法刑拘、逮捕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到结伙作案、流窜犯罪且案情复杂,办案民警丝毫不敢懈怠,收集每一份证据、每一次提讯犯罪嫌疑人,都坚持全面、细致、客观、公正的原则,力求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漏掉一个细节。8月30日,渡口派出所所长黄大庆、副所长李维在看守所提讯时,周德明不得不交代了自己所持枪支的制造过程与鼎城中河口镇王明德有重大关系。
渡口派出所审查深挖到这一重大线索后,所长黄大庆立即向分管局长曾荣辉汇报,按曾局长的指示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扩大成果、刑侦大队进行指导务必全案全清。9月16日,教导员贺立新带领民警在中河口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经过三天三夜的守候布控,在鼎城区中河口镇街道将犯罪嫌疑人王明德抓获归案。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王明德自知无法抵赖,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非法制造枪支的犯罪事实:2007年6月,周德明在常德市购得无缝钢管2根,因没有造枪工具、也不懂得车工和焊工技术,便将钢管带至王明德的农具修配店,要王明德帮其造一支枪,王明德明知造枪违法,仍置国法于不顾,利用自己的车工、焊工技术,为其提供造枪的原材料及工具,秘密帮其非法制填弹仓、枪管等枪支重要部件,在周德明的配合下,再将枪的所有零件拼装焊接制成火枪。在完成第一支枪后,周德明嫌枪太大携带不便,又找王明德再造一支枪。王明德再次按照周德明的要求,帮其造成第二支枪,共得周德明所付赃款400元。该两支枪均系火力发射子弹(经鉴定具备杀伤力),枪支制造成功后,周德明又自制仿军用枪支子弹数发,随后伙同他人持枪抢劫,案发现场所持枪支两支正是王明德非法制造。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