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常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力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提升保驾护航的政治意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是市委、市政府准确把握常德发展面临的时代性特征、阶段性任务、前瞻性要求提出的总战略。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在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推进常德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进程中,公安机关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是常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二)把握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社会治安也是投资环境,公安工作也是生产力”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优化公安行政管理,着力使公安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让人民群众满意、企业园区满意、党委政府满意。
(三)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治安发展环境。强化侦破打击和治安管控,打防结合,防控风险,积极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全力打造诚信守规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商业机密不受侵犯,积极推动诚信机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大力优化行政管理“一网批”、证照申请“一网办”、车辆号牌“一网选”、收费缴费“一网通”等全天候、全流程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最多跑一次”。主动上门、积极对接,努力为企业、项目及园区发展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统一。
二、打击违法犯罪,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一)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涉黑涉恶犯罪,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市霸、路霸、货霸、行霸类团伙,以及在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企业改制过程中雇黑佣恶、围标串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打击绑架伤害、非法拘禁、诬告陷害等侵害生产经营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刑侦支队、法制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二)开展治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持续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强行参工参运、阻工扰工、盗抢生产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刑侦支队、治安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三)健全完善防控机制。加大园区公共视频监控点(智能天网)覆盖率,落实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定点执勤、动中备勤、特警武警联勤武装巡逻机制,不断提高见警率和威慑力。推行扁平化勤务指挥模式,全面实现指挥中心到派出所、巡逻车、巡逻民警以及其他巡防力量“点对点”直接指挥,确保一线就近调度、同步快速反映、及时妥善处置,实现接处警核心区域1分钟、中心城区3分钟、其他城区5分钟到达现场,打造城区“5分钟快速反应圈”。(责任单位:反恐支队、巡特警支队、武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三、积极整顿规范,全力打造诚信守规的市场环境
(一)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骗取贷款、高利转贷、地下钱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期货犯罪,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印章、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管理秩序犯罪,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企业品牌的犯罪,串通招投标、商业贿赂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为受损企业挽回损失。(责任单位:经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二)强化品牌保护。对常德著名、驰名、知名商标逐一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为其知识产权提供重点保护,指导企业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发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企业驰名商标、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直接侦办,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经侦支队、法制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三)推进诚信建设。加快推进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相关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发挥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用工、经营合作交易等信息、信用和背景核查服务。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四)畅通监督渠道。特邀相关行政执法、经济管理、行业协会、规模性企业负责人等作为公安机关服务发展监督员,对公安机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措施落实、涉企执法、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监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健全完善措施。(责任单位:机关纪委、县市区公安局)
四、推进警企共建,全力打造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一)完善走访联系制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班子成员和二层单位“一把手”,负责对口联系一家重点企业或一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定期主动上门走访,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开展上门“送法律、送安全、送服务”活动。辖区派出所主动上门听取企业意见,指导辖区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综治措施,推进平安创建。(责任单位:治安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二)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对重点工程、企业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治安防范责任,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开展警企联防,在大型和特大型企业设立固定或流动警务工作站,推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内部视频摄像头、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直连直通。优化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在重点互联网服务单位及互联网产业园区和重点单位设立网安警务室,为企业园区内重点联网单位免费提供网络安全检测,及时帮助重点联网单位排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治安支队、网技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三)强化风险防范警示。定期分析经济领域多发、易发案件的规律特点、及时发现经济领域的风险隐患,主动向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市场主体提出风险预警和防范建议。依托社区警务室、服务联系热线、互联网站、“双微”平台等载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预警和举报投诉服务。(责任单位:经侦支队、刑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以辖区派出所、交警队等基层单位的调解室为平台,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建立完善与行业协会、商会经常性联系制度,强化对经济领域特别是房产物业、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责任单位:经侦支队、信访科、交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五、优化行政管理,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优化户籍管理服务。全面放宽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对企业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紧缺型人才取消落户限制。常德市辖区户籍人口在市城区及市辖县城,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可落户在市(县)城区。(责任单位: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二)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和省内居民提供就近申请出国境证件服务,对于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实行出入境办理事项一次告知,申请证件一次办结,推广预约精准办证服务,确保一人申办多证,只需交一张表,取一个号,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在符合条件的园区设立人口与出入境业务服务点,开通居民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全国异地人工和自助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实现港澳通行证签注、居住证即时办理,延长办事时间,实行周六办证服务,为急需赴国(境)外开展紧急商务活动的企业人员,提供加急办证服务。设立外国人签证证件业务咨询热线,推出外国人签证证件到期提醒服务,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外国人签证证件即将到期等事项,避免外国人因证件逾期而造成违法事件。(责任单位: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三)优化交通管理服务。园区企业异地员工及其配偶、子女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居住证受理凭证》,可在常德申办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园区企业籍货运车辆现场查获的首次轻微交通违法予以警告教育;科学合理设定城市物流运输通行区域和时段,为确需通行的物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开展牌证办理上门服务,为大型专业客货运输企业提供集中预约车辆和驾驶证审验服务。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允许企业的机动车喷涂公益广告、本企业合法广告和企业标识或者增加车内广告装饰。(责任单位:交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四)优化消防管理服务。对省、市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的消防行政审批提供预约服务,主动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实行现场会诊式审查。对身份核实、资质查验、消防产品“三证”申报材料,允许先缺项受理,所缺资料允许在项目办结前补正。对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前置审批文件要件缺项不受理时,提前介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后,指定专人实行“一对一”服务,全程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指导预约。对省、市重点项目企业存在的非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且限期内整改到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免费为园区企业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性培训。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审批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将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消防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五)建设为民服务中心。依托公安服务平台,大力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网上办事模式;依托各级服务大厅,全面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返回前台出件”的窗口办事模式,围绕让群众和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推动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将公安行政权力下发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责任单位:警令部、政治部、警保处、督察支队、科信办、法制支队、国保支队、行政许可办、治安支队、禁毒支队、网技支队、反恐支队、监管支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信访科、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局)
六、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规范执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园区企业、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涉嫌非暴力性犯罪,其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罪的,办案单位慎用、少用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侦办涉企案件,要严把立案审查关、经营风险评估关和侦查报告关,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协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和稳定工作。对涉及财产、股权等利益引发的轻微经济犯罪,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责任单位:法制支队、经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二)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完成受理、初查、立案、侦办工作。对在侦的涉企刑事案件,实行立案、进展、破案回告制度。对发生在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园区的刑事、治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侦办、优先查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发生在企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园区的涉黑涉恶犯罪,一律实行专案侦办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法制支队、经侦支队、刑侦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三)推行“阳光警务”。强化执法监管,建设市县两级执法监管中心,规范接处警和受立案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办理“入口、审核、出口”三统一。全面推行“阳光警务”,将案件办理、涉案财物、行政处罚规定、执法依据、办案办事流程等信息及时向案件相关人公开,实现重大警务活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责任单位:法制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四)严格执法纪律。严禁各级公安机关对企业多头管理、多头检查和滥罚滥处;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牌和索拿卡要;严禁违反规定越权检查、越权执法、越权办案;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权力案;严禁插手经济纠纷、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民警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入股。对违反纪律者,各级纪检、督察部门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到位。(责任单位:机关纪委、督察支队、县市区公安局)
七、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打造服务战略的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谋划推进、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局结合本地实际,形成本地公安机关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实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各县市区公安局、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切围绕、一切服从、一切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工作导向,结合岗位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找准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结合点、切入点,制定具体细致的服务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做到一事一举措、一企一对策,以主动、热情、高效的工作标准,扎扎实实地抓好工作落实、环境优化。各县市区公安局、局属各单位要紧扣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主题,开辟专栏、解读政策、宣传典型、推介经验,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落实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细落小落实。各县市区公安局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细则。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接受投诉举报。市局督察支队牵头,会同治安、经侦、刑侦、机关纪委等部门,每季度深入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凡不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企措施、承诺以及公开办事制度,服务事项办理不力、工作效率低下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督导考核。将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建立完善通报、考评、问责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工作举措并逐一分解到局领导、警种部门负责人和责任民警,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衔接推进,市局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