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引导全市公安民警为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布局而共同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根据市文明委下发的《关于开展“身边的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最美基层民警”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全市评选20名“最美基层民警”,推荐参加评选的对象主要面向基层一线公安民警,兼顾警种平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同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代表社会主流价值取向,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
(二)实绩突出。长期扎根公安基层一线,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是所从事工作领域的骨干尖兵、行家里手或创新典范,参与重大安保活动、重大专项行动等作出重要贡献。
(三)群众认可。群众基础好,道德高尚,具有感动人、教育人的先进事迹。曾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廉洁自律,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5 月下旬)。市局下发“最美基层民警”评选通知,通过常德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发布评选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
(二)评选审查阶段(6 月上旬)。各单位通过广泛组织发动、层层遴选、集中宣传报道、开展学习活动等环节,逐步深化、力求实效。于6月5日之前将《常德市公安机关“最美基层民警”评选推荐表》报送至市局政治部宣传科全雯邮箱(10个大区县市公安机关和交警支队可推荐1-2人,五小分局、局属各单位可推荐1人,无适合对象可不推荐)。市局将根据呈报情况和评选条件,研究评定初评对象,向常德市文明委推荐。
(三)社会公示(7 月上旬)。对评选出的拟表彰对象由市文明办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并在常德电视台、常德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合格者将授予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把“最美基层民警”评选和“三十佳”评选活动紧密集合起来,大力宣传推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浓厚氛围,要把评选过程变成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在广泛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做到优中选优。要确保典型选得准、过得硬、推得出,评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参评的“最美基层民警”候选对象情况真实、可信,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形成影响,推动工作。做好“最美基层民警”后续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典型的闪光点,积极向外推介,精心组织大宣传、大宣讲,形成好人效应,弘扬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文明新风尚。
附件:常德市公安机关“最美基层民警”评选推荐表
常德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
常德市公安机关“最美基层民警”评选推荐表
推荐单位 (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被 推 荐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工作单位 | 联系 电话 | 照 片 | ||||
职 务 | ||||||
家庭住址 | ||||||
被 推 荐 人 主 要 事 迹 | (被推荐人主要事迹材料300字以内填写于表格中,1500字左右 详细材料作为单行文本附后)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批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