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3、组织、实施案件侦查工作,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5、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查处涉外案件。
6、指导全区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7、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10、负责来辖区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12、承担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3、负责公安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14、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承办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5、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6、负责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17、承办武陵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40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永安派出所、府坪派出所、穿紫河派出所、丹阳派出所、白马湖派出所、启明派出所、南坪派出所、芷兰派出所、长庚派出所、站前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芙蓉派出所、龙泽派出所、东江派出所、河洑派出所、丹洲派出所、芦山派出所、华南派出所、指挥中心、政工室、团委、工会、纪委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刑侦大队、反扒大队、刑事技术室、食药大队、处警防控一大队、处警防控二大队、处警防控三大队、处警防控四大队、处警防控五大队。
无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本级。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局归口管理使用的协警经费、大要案办案经费、执法巡逻艇运行费、装备购置、快警平台运行经费、水上救援工作经费、禁毒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如有其中某项资金安排支出,则不列该项资金)。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606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68.85万元(经费拨款16068.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23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87.01万元,增长2.47%,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8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606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35万元,项目支出3926.5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64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76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87.01万元,增长2.4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75.6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68.8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642.82万元,占84.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6.27万元,占9.81%;住房保障支出849.76万元,占5.29%。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387.01万元,增长2.4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75.6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4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72.2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170.1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6.5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经费3926.5万元,主要用于协警经费(含人员经费)、执法巡逻艇运行费、大要案办案经费、快警平台运行经费、水上救援工作经费、禁毒经费、装备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我局运行经费预算217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33万元,上升0.62%。其增加原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略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65万元,减少38.24%。其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局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50万元,拟开展“新河警课堂”、警衔晋升等培训,人数约2000人次,主要内容为业务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2.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1211.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30.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局共有车辆205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205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报废处置公务用车17辆,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7辆,其中,行政执法车辆17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06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2.35万元,项目支出3926.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