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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公安局连续查处多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23-04-06 17:07 来源:临澧公安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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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临澧县公安局紧密结合“沅澧安澜·五打五整”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五个一律”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案例一

2023年3月3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杰受湖南省某达花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刘某海的雇请,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牌号为晋MC***4的普通货车从湖南省某达花炮有限责任公司运输组合烟花500件前往湖北省黄冈市,在途经安慈高速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收缴组合烟花500件。公安机关依法对公司股东刘某海及司机李某杰处以行政拘留,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2023年3月21日4时许,临澧县某牛烟花有限公司股东万某文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谭某驾驶车牌号为湘JS***6普通货车从临澧县某牛烟花有限公司运输组合烟花448前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在途经安慈高速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收缴组合烟花448件。公安机关依法对公司股东万某文及司机谭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的处罚。

三月以来,临澧县公安局连续办理多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依法行政拘留18人,收缴烟花爆竹6000余件。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采取联合行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狠抓烟花爆竹产销安全监管,对运输许可严格审批,加强运输前的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派出警力对厂区出口、出城卡口开展抽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同时,开展联合惩戒,对各烟花爆竹企业下发《通报函》,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运输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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