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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司法公正常德行优化营商环境 努力提升食药环犯罪案件侦办效能

2020-06-11 17:13 来源:鼎城区公安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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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鼎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积极主动履责,全面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来,共立案侦办食药环刑事案件51起,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含食药监管局)移送27起,国土资源部门移送11起,水利部门移送6起,环保、农业农村部门各移送1起,各行政部门合计移送46起,占比90%。在以上这些案件中,部督案件3起,其中2起由公安部发起了集群战役,省督案件4起。

一、强化常态衔接,理顺工作机制

在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工作中,针对案件来源不多,信息共享难等问题,大队坚持“公安主责、部门联动”的思路,积极向区局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牵头,纪监委、检察、水利、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综合会商、联合检查、线索核查、案情研判等具体工作,做到“一季一会商、半年一通报”。在联席会议制度下,跟各行政主管部门定期通报共享各自领域行政执法情况,通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会商重点线索。纪检、检察机关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出席会商会,对相关线索移送予以全程监督和法律指导。同时,大队办案人员不定期到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开展现场走访,共同探讨、支持其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移送案件的质量。通过联席会议近几年的运行,建立健全了良好的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畅通了联系渠道,较好地解决了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案源不多的问题。

二、强化案前衔接,及时固定证据

针对食药环案件存在行政前置的情况,公安机关主动先期介入,对于联席会议中呈现的案件线索,坚持在行业主管部门前期行政调查过程中,提前配合做好材料收集、物证提取等相关工作,避免了食药环案件接手后证据遗失、案件性质认定难度大等问题。2018年,区局侦办的“6.1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罂粟米粉),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情况,办案民警在案件移送前期就配合启动了联合调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聘请的快检抽样人员同时赶到现场,及时提取固定了米粉浇头及相关制作工具等重要物证,为案件顺利破案、起诉、审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减少了案件侦办难度。

三、强化案中衔接,提升办案质效

为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区局全面加强衔接协作,为案件顺利侦办打好基础。一是主动衔接检法机关,做好证据认定和沟通协调,提升执法办案效果。2017年部督“6.20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水产品中添加孔雀石绿)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在检法机关支持和指导下全面收集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对购进的水产品没有产地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明智,其对可能存在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随意进货并销售,由此推定嫌疑人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有主观故意,最终检察机关认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明知,该案养殖、运输、销售环节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首例在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内的所有涉案嫌疑人均被判实刑的成功案例。二是主动衔接行政部门,启动涉案物品鉴定快速通道,缩短办案周期。2018年 “11.3有毒有害食品案”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主动联系协调市场监管局,在先期介入调查时,固定重要涉案证据与物品,启动快速检测程序,在快检报告送达后区局迅速同步立案侦办,节约了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三是主动衔接纪检监察机关,将外来干扰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关系案、人情案,最大限度提高办案质量。2019年,大队成功侦破的“1.30非法采矿(砂)案”,共带破破案2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7人,移送起诉28人,查扣挖沙船4艘,涉案金额逾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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