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公示常德市公安局“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的通知
常公警发〔2020〕15号
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20]45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2项公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予以公示,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2、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5、设立保安培训学校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6、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7、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许可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8、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9、营业性射击场设立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10、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11、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12、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常德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26项)
(一)事项名称: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
(二)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牵头科室: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91
(四)实施机关:县级公安机关
(五)告知承诺实施办法
1、法律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受理和决定机构:区、县(市)公安(分)局
3、审批条件:(1)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2)选址、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和住宿人员财物保管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3)有安全保卫机构或者安全保卫人员;(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安全保卫负责人身份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名录;(2)《营业执照》;(3)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旅馆内部平面图;(5)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6)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事件应急方案。
5、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向申请人提供《湖南省旅馆业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申请人按照《承诺书》的要求向县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且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章的,县级公安机关当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审查决定。县级公安机关当场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已签章的《承诺书》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当场制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在制发《特种行业许可证》之日起2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被许可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行政许可诚信档案,在后续监管中发现被许可人没有兑现承诺的,记入行政许可诚信档案;对该被许可人今后申请旅馆业行政许可,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方式。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2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4项)
(一)事项名称: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二)改革方式:直接取消审批
(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牵头科室: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91
(四)实施机关:县级公安机关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附件3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27项)
(一)事项名称: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批
(二)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牵头科室: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91
(四)实施机关:县级公安机关
(五)告知承诺实施办法
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2)《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2005年9月17日公安部令第80号发布);(3)《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批准,1951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布施行);(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5)《关于印发〈关于公章刻制企业开办经营条件、审批发证程序以及年检年审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公通[2001]118号)。
2、受理和决定机构:区、县(市)公安(分)局
3、审批条件:(1)刻制的公章经抽样检测,符合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要求;(2)经营场所符合安全与消防规定,使用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位置固定;(3)具备必要的计算机制章设备和技术人员;(4)具备保证成品公章秘密和安全的专用设施和专职人员;(5)建立健全公章刻制验证、登记、承接、制作、保管、交付等管理制度。
4、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3)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经营场所平面图;(4)按照公安部《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标准,由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标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5)主要计算机制章设备、健全设施清单;(6)公章刻制验证、登记、承接、制作、保管、交付等管理制度;
5、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当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审查决定。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踏勘;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加强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撤销行政许可,收回已发放的特种行业许可证。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28项)
(一)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二)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科室:网技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027
(四)实施机关:县级公安机关
(五)告知承诺实施办法
1、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
2、受理和决定机关:区县(市)公安(分)局
3、办理方式: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4、审批条件:向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5、申请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内容需包含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方式、网吧开办地址、网吧固定IP地址、网吧电脑台数等,签名并按捺指印。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2、身份证。查看网吧法人、网吧安全员的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存档。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查看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存档。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意见书。查看文化部门出具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意见书》原件,提供原件存档。5、网络拓扑图。提供网吧电脑以局域网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拓扑图,拓扑图中对电脑进行编号,该编号与网吧电脑现场安装相对应。6、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提供住所证明,租赁他人房屋的查看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经营地址为本人住所的查看房产证,提供复印件存档。7、固定IP地址证明。查看电信部门出具的《固定IP地址证明》原件,提供原件存档。8、营业执照。查看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复印件存档。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责任书。签署《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责任书》,落实网吧网络安全、实名登记、场内巡查、消防安全等管理责任。
6、办理程序:1、受理。查看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收取所需原件、复印件,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2、核查。派两名民警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项目包括网吧地址、网吧IP、网吧消防设施、上网人员实名制等内容,出具《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3、审核。出具《网络安全合格证审批表》,呈报队内主要负责人审批;4、培训。对网吧法人和网吧安全员培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培训合格后,发放《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5、发证。出具并发放《湖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合格证》。
(六)事中事后监督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组织开展网吧检查,检查网络安全和实名登记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经营,依法对违法网吧进行查处。4、组织开展网吧业主培训和法律法规宣讲。
附件5
设立保安培训学校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25项)
(一)事项名称:设立保安培训学校审批
(二)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91
(四)实施单位:湖南省公安厅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或申请人未达到法定条件即开展经营活动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附件6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104项)
(一)事项名称:保安服务公司许可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91
(四)实施单位:湖南省公安厅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附件7
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许可优化审批服务
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105项)
(一)事项名称: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67
(四)实施单位:湖南省公安厅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附件8
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优化
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105项)
(一)事项名称: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67
(四)实施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五)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
1、实行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申请、审批全程网上业务办理;2、压缩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3、精简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质等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4、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5、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附件9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106项)
(一)事项名称:营业性射击场设立审批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67
(四)实施单位:湖南省公安厅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附件10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优化审批服务
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107项)
(一)事项名称: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67
(四)实施单位:公安部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附件11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优化审批服务
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108项)
(一)事项名称: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67
(四)实施单位:湖南省公安厅
(五)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附件12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监管办法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109项)
(一)事项名称: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二)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责任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牵头单位:治安支队
联系电话:0736-7958567
(四)实施单位:常德市公安局
(五)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
1、压缩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2、精简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在线获取核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4、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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