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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工作报告

2020-01-23 17:05 来源:常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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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常德市公安局以推进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把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作为助推规范执法,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效能、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2019年度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情况

(一)制度推进情况

1、强化“高站位”认识,实现执法保障“全到位”。市公安局党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扎实推进“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一是领导保障到位。市公安局党委把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四项制度”作为助推规范执法、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专门召开党委会、调度会、推进会,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将“四项制度”工作落实与公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忠任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主任的“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四项制度”工作。二是制度保障到位。根据国务院三项制度、市政府四项制度精神,结合公安实际,市公安局出台了《常德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责任警种部门,逐项压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骨干、责任民警。同时围绕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管理、执法信息化出台相关文件、制度20余份。三是基础保障到位。为推进四项制度落实,市公安局在人财物都给予充分保障,年初制定了《常德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年内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按照 “不低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标准,配齐配强法制队伍;每年按计划开展各警种培训、轮值轮训、技能比武等专题学习培训,提升民警业务素质;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升级优化执法平台功能,全市一线民警、辅警配备执法记录仪5700余台,全市执法办案区、窗口单位、值班室、武器保管场所等场所共安装执法监控探头3109个,确保各类场所监控360°无死角全覆盖,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并启动违法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和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采集、存储平台建设。

2、推行“透明化”执法,实现执法公开“全覆盖”。全市公安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和政务公开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以窗口服务单位为重点,统一规范执法公开栏、公示板、联系卡、告知词、执法公开手册、警民联系卡等内容,统一悬挂案件办理流程图、公示法律依据,方便群众了解公安机关执法流程、程序、时限和法律依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坚持门户网站、双微平台、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行政权力目录、办事指南、流程等门户网站全公开,实现400余项公安业务在线办理、预审、预约、查询、咨询,实现出入境证照再次签注、身份证补换领、居住证以及违章查缴等68项服务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充分依托“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按照“六公开一投诉”的要求,全面实行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涉案财物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办案办事流程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公开,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实时推送涉案财物7853条,行政处罚文书9484份,发送短信38988条,共被查询9896,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法的公开透明,对公安机关满意度明显提升。

3、推行“回溯式”执法,实现执法活动“全留痕”。积极推进执法大数据工程建设,大力推行“回溯式”执法模式,做到执法活动实时记录、执法轨迹实时追踪、执法档案实时记载。为全市一线执法民警配备警用执法记录仪,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升电子数据存储中心建设,对进入办案场所的每一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检查、信息采集、随身财物代保管、候问看管、讯(询)问过程均在办案区监控下进行,在基层窗口、调解场所、接待场所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将执法记录的范围从接处警、现场执法拓展到日常执法服务等工作,实现了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当场盘问、检查;现场处置、当场处罚;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全程录音录像。并依托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民警办案流转、涉案证据管理、法律文书制作的网上流程化运作。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100%,执法活动已经做到视音频记录全覆盖。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保存行政执法询问光盘11852张、储存现场执法视频88633条。

4、推行“层级化”管理,实现案件审核“全要素”。制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大事项法制审核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层级审核审批、集体研究等制度,刑事案件的立案、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等事项统一由分管法制局领导审批,其他侦查措施由分管业务局领导审批;对存在重大执法质量问题的案件、案件定性、处置存在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不予立案、终止侦查、撤销案件等实行集体研究;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事件和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法制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同步参与,确保打击处置效果和案件办理质量;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前置,确保各类文件、决策合法合规。2019年,全市共审核审核行政案件受案17970起,行政处罚8709人,行政拘留6621人,强制戒毒1174人,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2起,行政应诉12起,行政败诉率较上年同比下降17%。

5、实行“规范化”管理,实现执法说理“全方位”。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抗辩权。坚持落实群众上门报警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制作《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送达报案人。坚持落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事先告知,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要求听证的权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充分说明依法裁决的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以及决定裁量理由。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公安机关使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公安部制定的制式文书,全省公安机关使用的执法办案系统中的文书是根据录入信息按照设置的固定格式自动生成,因此在处罚决定书中加入说法明理的内容目前存在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推进“互联网+”执法公示模式。在传统的“墙上”公示的基础上,结合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互联网+”执法公示模式,充分利用公安门户网站、湖南公安服务平台、阳光警务平台,大力拓展各类平台公示范围,简化办事流程,畅通投诉建议渠道。

2、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按照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1+4通知》建设和改造标准,全面推进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派出所(内设机构)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

3、推进执法制度落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与同级检察机关建立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案件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说明理由等制度,明确执法说理的适用范围、标准、内容,向省厅请示并征得同意后,在线下另行制作执法说理的内容,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建立“快办+普通”并行的新型行政办案机制,探索建设快办区,确保全年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办结数占行政案件办结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4、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市局统一部署执法办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报警录入、视频采集、案卷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执法监管等系统,对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区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分析和调度管理。

5、推进执法质量提升。紧盯不如实受立案率、采取强制措施后起诉率及不捕不诉率,坚持周研判、月通报、季分析;针对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组织对办案民警进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操培训;定期对各项业务指标数据、社会治安状况开展研判,实时掌握全市整体执法状况,及时整改突出执法问题。

6、推进执法能力提高。围绕如何规范执法行为、如何防范执法风险、如何提高执法质量等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开展随岗训练,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民警业务水平。针对普遍性执法突出问题,以执法指引等方式提供类案指导,确保案件证据关、法律关。

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推广应用“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2013年,省厅开发建设的“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上线运行,该系统与“执法办案系统”连接,全面实行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涉案财物信息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办案办事流程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公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处罚决定、涉案财物扣押、处置信息、受立案结果等信息,同时该系统对受理的执法投诉信息按照时间限制,从派出所、县、市、省公安机关逐级推送。

2、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系统。2008年,省厅开发建设的“执法办案系统”在常德等3个市州进行试点,2009年1月1日依托公安专网在全省公安机关正式运行。推行办案流转、涉案证据管理、法律文书制作的网上流程化运作,所有案件进展和网上流程保持同步,对没有网上流转的案件法制部门不予审核,分管领导不予审批,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生成、涉案财物管理网上流转,真正做到执法全过程网上留痕。2018年,省厅建设执法监管中心平台系统,实现指挥调度、日常巡查、预警处置一律平台运行,案件推送、督办交办、处理反馈一律平台流转,做到执法环节网上全程留痕,实现对执法活动精细化、闭环式的回溯管理。下一步,根据执法需要,省厅将与省高检、省高法共同衔接后,进一步实现与检法办案系统进行对接。

3、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移动警务系统。针对基层民警警务活动移动性强、突发性强、任务紧急性强等特点,研发了执法办案移动警务系统,通过使用执法管理手机APP,可以实现受案提醒、案卷管理、财物管理、现场办案、证据上传、案件审核、综合查询、研判分析等八大功能,提升工作效率。

三、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情况

1、强化主办侦查员管理。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责任,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根据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党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2019年9月,市局制定下发了《常德市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制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每起案件必须至少指定1名主办侦查员作为案件主办人,未取得主办侦查员资格的不得主办案件,主办侦查员对案件执法质量终身负责。新任执法勤务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主办侦查员资格,或者通过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法律考试。现任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两年内未取得主办侦查员资格的不得继续担任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职务。

2、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做强执法队伍,严格民警执法资格管理,将民警执法资格与执法办案权限、提拔晋升挂钩,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市已有104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全市基本级执法资格通过率98.5%。做强法制审核民警队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均已成立专门的法制部门,制定法制民警管理工作规范,建立法制民警随岗训练、定向培养、激励保障等机制;做强公职律师队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定期为公职律师分派工作任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重大文件规定的研究和审核。做强法制人才库,将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法考),或具备中级执法资格参与过全省或多次参与全市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人员纳入全市法制人才库,为打造“大法制”工作格局,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

3、强化执法监督。突出执法问题整改。通过结合专项巡查、日常巡查、信访件、交办件及督办件办理等方式,对接处警、受案、证据收集、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和整改,2019年,共下达执法监督通知书21份。突出关键指标考核。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不断强化警情日清预警机制,定期研判执法状况,2019年,市局下发不如实受立案巡查通报3期,执法状况研判通报8期,我市执法质量考评三率指标在省厅考评中均达标。突出主官责任落实。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执法质量主官责任制,对“三率”排名后10位的办案单位负责人约谈1次,涉及的5个区县(市)分管法制局领导进行了表态发言。

常德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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