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常公发〔2025〕3号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德市公安局对以本局名义或牵头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决定废止《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常德市城区对货运车辆调整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见附件1);
二、决定确认《关于公示常德市公安局“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的通知》等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附件:1、常德市公安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常德市公安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德市公安局
2025年8月4日
附件1
常德市公安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标 题 |
废止理由 |
1 | 常公发〔2023〕8号 | 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常德市城区对货运车辆调整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 新规《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常德市城区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常政发〔2025〕5号》《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常德市城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常公交通〔2025〕6号)已出台,原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已无法达到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且与新的规定相冲突。 |
附件2
常德市公安局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号 | 标 题 |
1 | 常公警发〔2020〕15号 | 关于公示常德市公安局“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和监管措施的通知 |
2 | 常公发〔2021〕7号 |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3 | 常公发〔2021〕8号 |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
4 | 常公发〔2022〕6号 |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安局第一批“不罚轻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
5 | 常公发〔2023〕4号 |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6 | 常公发〔2024〕1号 | 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常德市关于公布禁止饲养、经营犬只品种名录的通告》 |
7 | 常公发〔2024〕3号 |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8 | 常公发〔2025〕1号 |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常德市公安局第一批“不罚轻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
9 | 常公发〔2025〕2号 |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优化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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