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的通告

2018-10-19 11:05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地沟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地沟油”违法犯罪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凡是涉嫌实施“地沟油”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涉嫌“地沟油”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送违法犯罪人员投案的,将视为自动投案。包庇或者帮助洗钱、伪造、销毁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及违法所得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要加强对食用油管理,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食用油,严禁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指针,摸排一批“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侦办一批“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地沟油”违法犯罪人员,震慑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地沟油”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依法依规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举报电话:110、12331。

 

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