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
根据常德市公安局统一安排,2010年2月-11月底对全市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治理重点:
一、公安机关警车方面
1、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2、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3、转借警车、牌证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为非法定警车使用机关领用警牌的;
5、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6、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7、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9、违规改变警车用途的;
10、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11、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12、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
13、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开道的。
二、涉案车辆方面
1、违法扣留、扣押的;
2、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三、其他违规车辆方面
1、仍在使用的湘O公安专段号牌的车辆;
2、民警使用不能提供合法购车证明的车牌、无证车辆或套牌、套证车辆或假牌、假证车辆的;
3、民警使用报废车、拼装车、走私车等的;
4、民警使用涉嫌非法买卖的盗抢、诈骗车辆的;
5、民警其他非法使用违规车辆的情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公安民警在警车涉案车辆方面的违规问题。
举报电话:0736-7958084。
常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
二O一O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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