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常德市第一批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企业的公示
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两个标准通知》要求,常德市公安局通过对全市申请办理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报资料审查、作业现场核查和综合审议,第一批31家企业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对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不影响公示单位正常使用民爆物品。
公示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
受理单位: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办公地点: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98号
监督电话:0736-7958031 7958567
附件:常德市第一批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的企业名单
常德市公安局
2013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13072218365172128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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