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警务动态>详细内容

石门:打赢“蓝天保卫战” 交警在路上

2019-10-30 00:00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次数: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抓好路面整治,10月22以来,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昼夜防控,全力投入“蓝天保卫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蓝天保卫战”路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李震任组长,副大队长马锋任执行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全面协调“蓝天保卫战”路面整治工作。二是10月24日组织实战单位负责人专题调研,协调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严格限行措施。一是优化老城区交通组织,设立思源监测站点,划定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二是按照总体减量,逐月递减的工作原则,从严核发限行车辆“通行证”。工地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通行证”按照工程量控制核发,对居民生活保障运输的重中型货车逐一审查核发。

三、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开展好货车闯禁的抓拍录入工作,利用监控视频设备巡查路面拖拉机的管控情况,发现拖拉机闯禁,及时调度查处;二是在城区工信局路口、原华电路口、黄金路与北岳路口设置固定整治卡点,严厉整治路面高污染行为,严控重中型货车违反限行规定,严查无牌无证拖拉机、变型拖拉机、非法改装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整治一起”。对柴油货车、冒黑烟老旧车辆、拖拉机等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尾气排放进行现场抽检,检验不合格的,立即要求维修直到达标合格为止,对多次维修仍不达标的劝导车辆报废。

四、坚持联合执法。一是与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常态开展尾气治理专项行动,从源头上杜绝高排放机动车通行;二是与农机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在整治卡点严查各类违规通行车辆,全力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