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二大队:大队荣获“2018届湖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封面
2018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湘办发〔2004〕16号文件和湘文明委〔2018〕7号、8号文件精神,常德交警直属二大队荣获2018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队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同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大队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切实加强民警、协警的思想道德教育,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强化内外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大队班子的整体效能,完善大队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以秩序整治为着力点,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以打造“秩序好、事故少、人民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落脚点,不断强化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
接下来,大队将不负自己的光荣和使命,团结进取,策马扬鞭,励志前行,将文明创建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成果融于日常各项交管工作之中,力求为全市公安交管事业发展付出更多的努力,为全市文明建设做出更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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