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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2015-01-13 10:18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覃正文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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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日上午,津市市公安局在市江南明珠广场组织开展了“110宣传日”活动,该局紧紧围绕“110与您携手共创平安”这一宣传主题,向社会各界宣传全市110接处警工作取得的成绩,展示公安机关在利民方面的新举措和广大民警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人民的新战果,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拉近警民距离,密切警民关系。

  活动中,津市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交警、消防等警种部门在广场设立了咨询台,参加活动的民警积极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110报警常识系列问答”、“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防范知识”等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认真虚心地接受群众意见建议。与此同时,还充分发挥利用LED显示屏等资源,积极向辖区群众宣传“110”相关常识,让群众感受到“110”就在身边,充分展示“110”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彰显“110”听民意、解民忧、保民生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活动当天,民警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摆放展板12块,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

  津市市公安局政委郭民忠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并提醒广大市民:110报警服务电话,是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的接收群众报警求助的全国统一的特种服务免费电话,接警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拨打110时可通过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不用拨区号,直接拨号即可,投币、磁卡电话不用投币或插卡,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打110报警;报警电话接通后,报警人尽量详细地向接警人员描述事发地点、犯罪人员人数数量、外部特征、犯罪车辆数量、逃跑方向等信息;报警完毕后,如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现场,应在现场等候,注意观察民警的到来,主动与民警取得联系,以便民警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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