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召开会议学习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9月23日上午,按照市局通知要求,督察支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传达学习市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省公安厅“八项举措”、市局党委《关于改进作风整肃警风十项措施》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就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当前各级对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陆续提出要求、再三强调,全体民警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认清形势,以实际行动坚决落实各项规定要求,二是要严格自律,严明纪律。“两节”期间全体人员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把思想精力放在工作上,坚决做到不串门、不收受礼物、不请吃、吃请,落实好警车管理使用规定,不酒后驾车、不开“特权车”。三是要加强督察,督导落实。积极履行督察部门职责,按要求对全市作风建设执行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暗访纠察,定期进行通报,及时制止不良倾向和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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