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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四举”开展春季交通秩序整治

2014-03-13 11:57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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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来临,为进一步巩固“三改四化”成果,全面提升常德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310日,常德交警支队召开交通秩序整治会议,精心部署“四项举措”掀起城区春季交通秩序整治热潮。

  一、强化勤务管理,推出“二类、三级”管理模式。为适应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新需求,支队根据城区路网各路口、路段的性质以及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状况、交通流量饱和状态,将路口分为两类、路段分为三级,确定不同的管控时段、管控方式,在此基础上设置相应的岗位,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形成“二类、三级”路面勤务管理体系。一是路口“二类”指:城区重要路口,全天交通流量大、容易发生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路口为一类路口。管控要求为:工作时间必须有1名以上民警,早晚高峰期必须有2名以上民警在路口指挥疏导。高峰时段交通流量较大、偶尔发生交通拥堵,平峰时段交通状况相对平稳的路口为二类路口。管控方式为:高峰期必须有1名以上民警在路口指挥疏导,其余时间以车辆(包括小车、摩托车)巡逻代管。二是路段“三级”指:在路段巡逻管控中,设有公交专道的道路,交通流量大、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主、次干道为一级路段。管控要求为:工作时间内路段的任何一点,单向车辆巡逻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0分钟。交通流量较大,但一般情况下交通状况较好的路段为二级路段。管控要求为:单向车辆巡逻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5分钟。城区外围主、次干道和交通复杂的支路为三级路段。管控要求为:工作时间内责任路段的任何一点,车辆巡逻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0分钟。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网格”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为做好交通组织与秩序整治工作,支队一是要求各大队根据辖区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明确责任,对辖区道路实行“网格化”管理,大队长是辖区交通秩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各中队明确责任辖区,按道路等级安排警力,对辖区道路实行民警包片、包段管理,明确警力与责任区的对应关系;二是要求各大队制定重特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恶劣气候、群体事件、特定节假日勤务维护等紧急情况的交通管控工作预案。支队指挥中心充分发挥交通指挥中枢作用,做好秩序指挥调度和通过监控设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并指导各大队充分运用好分控中心,做好辖区道路秩序管理工作;三是各大队根据本辖区的交通安全管理需要,针对于酒后驾驶、超载、超员等重大违法行为,针对于货车、客运车、校车等重点管控车辆自行组织专项秩序整治行动。

  三、加强路面管控,突出“违停”与“三类重点车辆”治理。为全面提升常德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此次春季整治行动将在以下几方面攻尖:一是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全面掌握全市停车场停车泊位使用情况,按照“主干道禁止停车、次干道和人行道允许适量停车原则”施划停车泊位,科学指导停车场规划建设和停车场配建,协调处理停车收费工作,规范静态停车秩序。各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加强对占道停车、人行道停车、人行道与建筑物之间控制区域停车的管理,对违法停车采取罚款、拖车、锁车、计分等措施从严处罚;二是重点加强对“危化车辆、货车、校车”三类车辆的治理。执勤民警要加强对途经本辖区行驶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车辆进行监督与管理,并严格将其控制在禁行区域以外。各大队对货车实施严格的日常管控,要严厉打击报废、非法改(拼)装货车上路,超载超速闯禁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管所、驾管所按照《常德市校车管理办法》办理校车的注册、报废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以及校车使用许可审核、校车标牌制作、核发和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等业务。同时,各大队加强校车路面的管控和违法查处,确保不发生学生因校车交通事故死亡的交通事故。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其他未获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确保工作成效,建立“两级”和“四个层面”的考评机制。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激励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潮,支队将经各方讨论后制定出《市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对春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实施“两级”、“四个层面”的考评机制。一是实行支队、大队两级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为主、定期考核为辅,实效考核为主、网上数据为辅”的原则,分级组织实施;二是支队对各大队的考核分“秩序管理、执法效果、违法数据、创建工作”等四个层面,通过采取路面实地检查、查阅记录台帐、统计工作数据等方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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