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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严把三关”全力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

2014-07-28 17:51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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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取“7.10”校车事故教训,根据省交管局、交警支队“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的工作部署,724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杨云峰带领综合股民警深入湘北校车服务公司,对校车行驶线路、驾驶员资格等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

  一、严把校车驾驶员资格关。在湘北校车服务公司校车集中停靠点,大队民警现场检查了该公司校车目前运行情况,在肯定校车服务公司所做的工作的同时,提出了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六个硬条件。一是校车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是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是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是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是无犯罪记录;六是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二、严把校车行驶线路关。8月起,大队将联合交通和教育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实地勘查,检查道路交通状况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尽量避开校车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行驶。并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确保校车通行安全。同时,大队还将联合综治、教育、安监、交通等部门对辖区所有用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一次详细的排查摸底,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车辆的来源、使用、车况、驾驶人资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当地政府或校车办,制定治理方案,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把校车安全培训关。9月开学前夕,大队将对校车服务公司、学校和校车驾驶人等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深入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校车标牌、校车许可审查等。开学后,依托各护学岗开展护学行动,在上放学高峰时段,维护交通秩序,护送学生过马路。开展校车违法整治,严查校车超载超速和非法载学生,查处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行为。并在校园周边路段和学校出入处,设立警示牌、交通安全标志和交通信号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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