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邮寄烟花爆竹!临澧公安查处全县首起非法邮寄烟花案
1月20日
合口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邮寄烟花案
行政处罚1名违法行为人吴某
该案系我县查获的
第一起非法邮寄烟花案件
12月初
合口镇居民吴某
在手机某购物软件里
购买了1000粒玩具烟花
收到货后
吴某认为品质欠佳
产生退货想法
并自行联系快递公司
将玩具烟花以快递形式
全数退回给售卖方
吴某本以为
这只是一次普通的网购退货
却没想到
该行为已然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并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短短两日
快递盒子里的玩具烟花
便被长沙市邮政管理局查获
并移交给临澧县公安局处理
办案民警对吴某进行普法教育后
给予其相关行政处罚
烟花销售商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早在2016年
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就联合发布了《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该规定明确规定了
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
也就是说
未经许可运输、邮寄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行为
春节将至
临澧公安将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坚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让广大群众平安放心过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