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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烈士纪念日,向英雄致敬!

2016-09-30 13:12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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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往开来追壮志,光前裕后慰英灵。

  今年9月30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常德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部署,开展了慰问烈士遗属,祭扫烈士陵墓等活动,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激励队伍斗志。

  慰问期间,李培桂同志一行详细询问了高秀枝老人的生活、身体状况,反复叮嘱老人注意身体,有什么困难大胆地向组织反映,组织会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帮助,并送上了慰问金,市局交警支队政委刘元春代表支队党委也为高秀枝老人送去了慰问金。

  9月30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朝春带领市局机关、交警支队民警代表,来到常德市万金公墓,向烈士陵墓万海堂敬献花篮,参加祭奠活动的全体民警整齐列队、警容严整、神情肃穆,集体向长眠地下的烈士默哀、鞠躬。

  祭扫仪式后,王朝春同志亲切慰问了万海堂烈士的家属,并转达了市局党委对万海堂烈士家属的亲切慰问。王朝春同志讲到,“每一位烈士背后都有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我们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就是为了缅怀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激励队伍斗志,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安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万海堂烈士事迹简介

  万海堂,男,汉族,中共党员,1939年12月1日出生,1993年4月21日因公牺牲,生前系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政工室副主任侦查员、二级警督。

  1993年4月21日,常德——自贡“武陵之光”大型艺术灯展期间,55岁的万海堂同志受命参加了灯展期间的交通保卫工作,一名酒后驾车司机驶入禁区。万海堂立刻上前阻止,该司机非但不听,竟将车再次发动欲强行向前行驶。万海堂同志为确保身后观灯群众的生命安全,置个人生死于不顾,立于车前用手抵住车头不让通行,并大声地喊道:“退回去!退回去!”,酒驾司机仍不听劝阻把万海堂顶推7米多远后,再猛加油门将其撞倒在地,车的左前轮从万海堂左侧内侧、左腹沟、左躯干部碾过,万海堂同志重创受伤后,当即被送往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牺牲。1993年12月,万海堂同志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次年6月省公安厅追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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