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议会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建设法治政府主体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水平,12月20日,市局召开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议会。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科科长张平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冉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法制支队支队长郭建军主持。会议首先由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科科长张平等领导分别就抽查我市2013年度办理的部分公安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专业点评。市政府法制办张平科长等领导一致认为,2013年度的全市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与前几年相比,有明显进步和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得益于公安机关狠抓规范执法工作,得益于全市各执法单位和民警的辛勤和细致工作。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公安行政执法中需要引起注意的细微问题。随后,被抽卷单位和市局局属各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与市政府法制办领导进行了交流互动,就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领导都一一作了解答和回复。
会议最后,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冉黎明作重要讲话。他首先对市政府法制办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并莅临市公安局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对于此次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在评议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各执法单位一定会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整改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从严格、规范执法的角度,细致、扎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问题。对全市公安执法办案单位,他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意识。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各警种和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的意识,从细枝末节抓起,切实做到规范,防止出现因细小执法问题引发重大执法偏差;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主体素质。全体执法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要特别注意执法知识的更新,要强化培训,特别是执法信息化和执法技能的培训,确保执法主体素质与执法规范的要求相适应;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主办民警责任制和法制员制度。一个案件办理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办理这个案件的民警和审核员,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强化主办民警责任制和法制员制度,通过落实主办民警的办案责任和法制员的审核责任,提高案件质量。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制部门的审核监督职能。全市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审核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发现执法问题的能力,强化执法流程监管,落实审核责任,防止出现把关不严导致执法问题发生;五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的查纠和追究力度。要坚持执法过错从严追究,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切实提高全市公安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武陵、德山、柳叶湖公安分局法制及相关办案单位负责人,市局法制、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网技等局属执法办案单位、交警、巡特警支队法制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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