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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丘陵同志到汉寿县公安局调研指导工作

2013-08-26 18:10 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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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日下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丘陵在市局警令部主任王朝春、综合科长唐爱军同志的陪同下,到汉寿县公安局就“规范执法攻坚年”活动和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两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汉寿县公安局在局党委会议室组织座谈,汉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罗永锋及全体在家局党委委员参加了座谈会。

  罗永锋同志向胡丘陵同志一行详细汇报了汉寿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等情况以及市局第3、4次常务会、第46次党委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冷静分析了全县在民调工作、社区警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更好地推进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思路。

  王朝春同志简要介绍了汉寿县公安局两项重点工作的检查情况,并就该县今年以来工作绩效与队伍建设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作了通报。

  胡丘陵同志充分肯定了汉寿县公安局“规范执法攻坚年”活动和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针对性地指出了汉寿县公安局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胡丘陵同志指出,汉寿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早、行动快、效果好,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市公安机关攻坚的重点。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下阶段工作,胡丘陵同志强调:一要抓思想认识。规范化建设是维护公平正义、彰显社会法治的重要手段,是公安机关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严格按要求将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二要抓重点环节。要抓住规范执法的主要环节,努力实现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办案区域规范运行常态化,以制度建设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三要抓内外监督。要明确督导的层面、重点和切入点,统筹兼顾,深入基层,尤其是要加强执法办案场所、涉案财物管理场所、办证办照窗口的监督,仔细寻找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四要抓执法主体。要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与主观能动性,强化教育,提升素质,责任上肩,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提升执法主体的素质、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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