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刑警拿下持枪拒捕歹徒
7月9日晚11时许,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调集数名精锐警力,对一名非法持枪携弹歹徒展开全力围捕,专案民警经过战前数小时紧张缜密侦查摸排,很快锁定了歹徒的行踪,抓捕中,持枪匪徒出枪拒捕,千钧一发之际,抓捕刑警临危不惧,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电出拳一把将歹徒手中的枪支击落,然后将歹徒成功制服,当场缴获自制手枪一把、7.62毫米制式子弹三发,管制刀具2把。
7月9日上午10时许,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的举报称有一个外号叫“阳春吧”的澧县人,会随身携带枪支来到津市。获此信息后,值班民警立即将情况向分管局领导和队领导汇报。按照部署,该局迅速调集6名实战经验丰富的精锐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摸排和架网布控工作。
通过缜密侦查和多方调查得知:“阳春吧”名叫李阳春,男,现年36岁,澧县人,可能于当日晚上带上枪支入住津市某宾馆。获此信息后,刑侦民警在该宾馆蹲守布控,设网取兔等待“阳春吧”的出现。晚上11时许,乔装打扮的民警们发现,阳春吧”己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该宾馆内,当“阳春吧”刚准备踏入入住的房间时,等候多时的便衣民警迅速向他靠拢,狡猾的“阳春吧”见势不妙,立即掏枪疯狂拒捕,在万分危急的关头,带队实施抓捕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军,一个箭步飞跨,螳螂捕蝉般的飞速包抄到“阳春吧”的身后,然后火速出拳将歹徒手中的枪支击落,在场的其他民警一拥而上,将作负偶顽抗的“阳春吧”死死按倒在地。
民警当场缴获自制手枪一把,己上膛的子弹两发,管制刀具2把。同时,民警还在宾馆房门外抓获了陪同“阳春吧”一起来津市的刘某(男,现年30岁,澧县人),并从其身上搜出子弹一发。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阳春对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依法刑事拘留。刘某因涉嫌吸毒,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深挖之中。
郑杰 尹茂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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