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交警公开集中销毁316台报废摩托车
为切实贯彻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10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依法公告,对316台查扣的报废摩托车进行了集中销毁。
2009年,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交警总队关于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和“三无”摩托车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无牌无证机动车尤其是“三无摩托车”的查处力度。此次集中销毁的摩托车全部属于无行驶证、无保险、过了有效期,或者是违法被查扣后长期不来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的两、三轮摩托车,共计316台。这批摩托车的机体已经严重锈蚀,各项安全技术性能指标均严重超标,毫无安全保障,如果再让其上路行驶,无疑是马路杀手。为了彻底消除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大队决定依法将这批车辆支解报废,彻底销毁。
为确保此次销毁工作的顺利进行,大队对集中销毁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一是大队一个月前在《常德晚报》刊登公告,依法将这次销毁工作的精神向社会予以告知,要求车辆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在规定的日期内接受处理,对过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予以销毁;二是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大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副大队长曾庆强负责全面工作,综合股股长袁琪钧现场指挥,并安排专人对车辆进行了清理和核对,全程监督销毁过程,确保销毁准确率达到100%。
在现场督导销毁车辆的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曾庆强表示:此次销毁316台报废摩托车标志着常德交警整治无牌车、报废车的决心。今后,大队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无牌无证车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不定期的对手续不齐全的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集中报废,消除马路杀手,以彻底根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刘小满袁琪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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