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陈学军特大涉黑37人犯罪团伙开庭审理
7月19日,由湖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备受常德市民关注的常德市鼎城区陈学军特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团伙案,自7月14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来,截止到发稿为止,已连续开庭审理了6天。以陈学军为首的37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多宗罪名。
厚达22页的起诉书记录了该组织犯下的累累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自2002年以来,被告人陈学军伙同他人在鼎城区武陵镇一带“混社会”,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至2009年初,该组织成员多次携带枪支、砍刀等凶器,实施犯罪活动35起,共致1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7人轻微伤。2007年2月24日,其团伙骨干被告人刘柳、周华东等将与该组织产生过矛盾的市民曾某约至常德市城区老体育中心,残忍地将其活活乱刀砍死。
庭审中,检察机关公诉人指控,该组织通过在电游室、赌场收取保护费,插手各种纠纷,控制扒手,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30多万元,用于维系该团伙组织成员生活,购买作案凶器,资助团伙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该团伙组织成立后,不仅在常德鼎城区称霸一方,形成对电游、赌博市场等灰色行业的非法控制,并且已将势力范围扩大到了武陵区,给案发地群众造成恐慌情绪,社会影响极大,严重危害了一方安宁。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连续审理几日后进行择日宣判。
吴林芳
图一为庭审现场;图二为被告人涉黑团伙成员老大陈学军;图三该团伙组织37名成员在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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