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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公安局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10-12-10 11:36 来源: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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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从湖南省公安厅传来喜讯:石门县公安局被评定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常德市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2008年以来,石门县公安局坚持以执法信息化促执法规范化、以执法公开促执法公正、以执法整改促执法质量的思路,强力推行网上办案,全面落实执法公开,大力加强执法监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该局319名民警全部考取了计算机操作证,220名一线民警全部取得了主办民警资格,全部能够独立操作警务信息平台执法办案系统。通过全面应用执法办案系统,各种法律文书必须由系统自动生成,各类案件必须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各项执法活动必须依法依程序进行,各种执法过错得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效地规范了公安执法活动。2008年11月1日以来,该局办理的2008起刑事案件、2933件行政案件已全部实现网上流转。2009年以来,全局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全部依法依程序办理,没有出现冤假错案,没有出现办“黑案”问题,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诉讼中撤销、变更、败诉的案件,没有产生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执法质量的连年跃升,使该局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2010年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石门县公安局  刘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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