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祭奠牺牲战友 缅怀公安英烈
清明节期间,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祭奠公安英烈活动。
4月4日、5日,在大队党委副书记、副大队长黄政,大队党委委员、副教导员汤立红、大队党委委员、副大队长余树弟等领导带领下,民警们纷纷前往革命烈士曾照文、刘正利、彭永光墓地,敬献鲜花,进行祭奠活动,深切表达对牺牲战友的追思和怀念。
在活动中,大队领导还亲切看望了三位烈士的家属,与烈士家属进行座谈,了解其家庭、和生活近况,是否有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和亲友们一起深情回忆烈士的英雄事迹,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
前往烈士墓地
鲜花祭奠
与烈士家属一道扫墓
追思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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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照文,男,1956年10月出生,常德市鼎城区人,汉族,大专文化,1976年12月参军入伍,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3013部队73分队战士,工兵营排长、连长、副营长、营长,司令部工兵科科长(副处级),1998年12月转业至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任副大队长。
2005年2月25日20时50分左右,曾照文同志带领大队事故处理股民警到常德市临岗公路42公里处(鼎城灌溪镇路段)处理一起死亡两人的重大交通事故时,一辆冲过现场警戒区、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的东风自卸货车向正在勘查事故路面制动痕迹的曾照文及另两名处理事故民警猛冲过来,他伸出双手奋力推开身边的两名队友,自己却失去了避让危险的宝贵时间,货车正面将曾照文撞出10米开外,因伤势过重,2月27日20时许牺牲,时年48岁。
2005年12月31日,曾照文同志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2006年8月2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刘正利,男,1957年1月出生,鼎城区牛鼻滩人,汉族,高中文化,1976年3月参加工作,在空军工程兵第二团汽车连十总队历任战士、排长、参谋、副连长,1986年1月转业至常德县监理所,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彭永光,男,1967年3月出生,鼎城区周家店人,生前系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合同制民警。
1991年9月29日晚10时左右,刘正利与彭永光在交通执勤时,为纠正违章,在追缉违章车辆中,被违章车辆故意将警车撞入水塘,刘正利与彭永光当即牺牲。1992年9月,刘正利、彭永光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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