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驻社联村”活动工作调度会
1月10日下午,受胡市长委托,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培桂主持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驻社联村”活动工作调度会,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彭晓林出席会议。各区、县(市)公安(分)局“驻社联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彭晓林同志首先对全市公安机关 “驻社联村”活动前期工作准备和开展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他指出,开展“驻社联村”活动,就是让民警进一步地贴近群众,让群众更加了解公安,让民警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是贯彻十八大精神,改进作风,改进民风的需要;是深化“大走访”、“三访三评”和落实省厅加强基层基础提高满意率的需要。
李培桂同志就“驻社联村”活动的开展作了具体安排,并对活动过程中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他提出,开展“驻社联村”活动是市局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警务部署,是破解基层警力不足、见警率偏低的难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客观需要;只有走近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接受群众的批评,拉近和群众的距离,增进和群众的感情,群众才会真正理解我们、信任我们、支持我们,我们才能找到公安工作的风向标和着力点,才能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李培桂同志强调,搞好驻社联村”活动,必须与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真”字上下功夫、“实”字上做文章,联系实际,做实做具体,长流水不断线。重点做好十件事: 一是畅通联系渠道,搭建警民联系网;二是把村(居)干部、党员、治安积极分子发动、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稳定中的应有作用;三是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四是了解掌握村(居)重点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是和重点人口、个别特困户以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结对帮扶,;六是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七是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八是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是涉危涉爆、道路交通安全和火灾隐患;九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十是记民情台帐。第一次“驻社联村”活动在2013年元月底前结束,主要做好四件事:一是走访村(居)民,发放警民联系卡(50张以上);二是召开村(居)干部、党员、治安积极分子见面会,介绍“驻社联村”活动内容、目的及意义;三是了解掌握重点人口情况,对个别有现实危害的人员,要落实帮扶管控措施;四是走访个别特困户,了解其生活疾苦,开展送温暖活动。
最后,李培桂同志就民警开展“驻社联村”活动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直接联系,不搞陪同。第一次下到联系村(居)可安排基层民警引路,之后不得再安排基层领导和民警陪同,干扰、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二是下到村(居)后,吃在村(居)户,严禁让基层民警搞接待,增加基层负担;三是遵守群众纪律,不接受群众、基层和村(居)民赠送的土特产,也不允许在联系的村(居)购买土特产;四是不允许借“驻社联村”之名游山玩水;五是着装开展“驻社联村”活动,不允许出现饮酒等违反禁令的行为。各级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要做表率,树形象,同时加强对“驻社联村”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督察部门要把“驻社联村”活动的开展情况,通特别是活动的时间、任务、要求的落实情况,作为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严禁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市、县两级“驻社联村”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的安排和调度,确保“驻社联村”活动稳步推进,要在公安内、外网开辟“驻社联村”专栏,开展工作交流,总结推广成功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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