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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申请户口申请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4-10-20
信件索引号 202402321
信件内容
1、本人因工作关系,户口由丹洲义渡村迁出至河洑镇,现公司被收购下岗,在河洑无房无工作,现在是否可以申请迁回至母亲的户口名下;2、本人老婆和孩子农村户口,现户口在陬市,是否可以申请至其婆婆和奶奶户口名下(丹洲义渡村)?以上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4-10-24
办理结果

常德市公安局回复: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立即与您联系,了解到您现户口所在地为河洑镇犀牛口社区,90年代初因工作迁出。依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之规定,您的实际情况和您妻子、子女都不符合迁往农村地区的落户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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