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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咨询将户口转到澳门审批流程期限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1-01-08
信件索引号 202100034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一个朋友陈银珍女士(身份证号:4307211967****5802)与李荣合(澳门人士)于2015年4月结婚,至今已经过去近6年时间,并在领完结婚证之后,申请前往澳门定居,换澳门身份证。正常情况下结婚满4年多之后,积分就符合申请条件,开始进入审批流程。但是过去近6年,依然没有审批的通知。 期间时常前往澳门移民管理处咨询,被告知早就符合条件。 但是一直没有收到常德出入境管理处的通知。然后澳门方面于2020年11月提供了相关资料邮件信息,让陈女士前往常德市出入境管理处查询是否已经收到相应的资料信息,去了之后被常德市出入境管理处曹警官告知没有收到陈女士的资料信息,也不能够查询,让其等通知。 过了几天,202012月初,陈女士收到常德市出入境管理处曹警官的电话,说准备审批陈女士的信息,让其等通知。 过去一个月,依然没有相关审批通知,电话咨询只是被告知等通知。 陈女士咨询了其他与她情况类似的朋友,也是将内地户口证迁往澳门的情况,都没有遇到类似情况, 请帮确认一下,具体审批流程期限。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1-01-14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陈银珍女士于2016年5月23日向安乡县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夫妻团聚类赴澳门定居。市公安局人境支队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定居规范的要求,于2018年11月发函至澳门进行婚姻核查和治安核查,并通知陈银珍女士及其配偶来到市公安局窗口接受了面见询问。常德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分别于2020年3月和11月收到了澳门身份证明局的婚姻核查回复和澳门治安警察局的治安核查回复,马上于2020年12月10日对陈银珍女士赴澳定居一事进行了集体审核,并向省公安厅人境局报送了审批意见。目前,正在等待省厅审批阶段。

二、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第二条: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湖南省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操作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审批机关应当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三个月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进行面见和询问等,统一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澳门身份证明局、澳门治安警察局等部门核查。《湖南省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操作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审批时限可以延长二十个工作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申请人面见、补充材料以及与香港入境事务处、澳门身份证明局、澳门治安警察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及申请人亲子鉴定、公示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陈银珍女士申请定居时,部局公布的审批分数线为分居时间满4年,在其到达审批分数线之前出入境部门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核查工作。2020年11月20日收到澳门治安警察局的治安核查结果后,常德市公安局人境支队于2020年12月10日对陈银珍女士的定居申请进行了审批,该审核流程和工作时限符合《湖南省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规定。

三、处理结果

目前,常德市公安局人境支队已和申请人陈银珍女士取得电话联系,就目前的审批进程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陈银珍女士表示对自己的定居审批流程没有异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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