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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误入传销诈骗,请求主持公道
来信人 周** 来信日期 2019-08-19
信件索引号 LM2019085935
信件内容
2018年5月18日常德市武陵区紫荆路怡景福园小区与张兆华,谢冬珍等人发生就小车一事情纠纷,张兆华还要我写借条7000元,当时我已联系芷园派出所民警,谢冬珍说车是她的名字,就叫了两个人来开走了,实际我就小车出了11000元,张兆华出了7000元,谢冬珍没有出钱,他们两人是我在常德德山九云珠电子商务公司的上线领导,我是他们从长沙发展过来的下线会员,车子过户手续是原德山派出所的李天禄办理的,我出了2800元给他,车才交给我,谢冬珍说车不要她的名字,约定18号去白鹤山交警大队过户,上午十点半路途中她又要求返回张兆华家里,要我出钱,设计好了圈套,至今我出了11000元车钱未给我,我是一名传销受害者,请求政府调查主持公道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19-08-3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市民反映关于误入传销诈骗,请求主持公道的有关问题,武陵、德山公安分局迅速开展调查核实。
  1、处警情况。2018年5月18日,当事人周某来到武陵公安分局芷兰派出所报案称,其与人发生纠纷,请求公安机关出警。芷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发现系周某和张某华因汽车债务问题发生的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因警情系经济纠纷,民警未将二人带至派出所询问笔录,现场对两人进行了言语调解,并向当事人说明经济纠纷可以向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2、关于九云珠公司的有关情况。九云珠公司涉嫌传销曾被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后查明涉嫌传销但不够刑事打击处理,随后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3、关于反应李某禄收取2800元一事。经询问李某禄、谢某珍、周某,均反应系办了车辆过户、保险的相关合理费用,李某禄系无偿帮忙,未获取任何酬劳。
  4、关于车辆、钱款争议。2018年3月周某出资8000元、张某华出资7000元共同购买一辆二手车湘JAP265,之后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因周某非常德市户籍,双方协商后将车辆登记在谢某珍名下。
  经查,德山公安分局退休民警李某禄在本事件中无任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周某诉求的事项涉及车辆、钱款部分,理应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公安局警令部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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