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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户籍迁移问题的咨询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19-06-16
信件索引号 LM2019065514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现在的户籍在鼎城区红云街道西站社区,属于农村户口。    因我爷爷仅我爸爸一个儿子,我爸爸仅我一个独生子女,  现在我爸年事已高,我想申请将户籍迁移至我爸爸户籍名下(我爸户籍地为:常德市柳叶湖管委会万寿社区),特咨询领导按相关政策我是否可以将户籍申请迁移至我爸爸户籍名下。  如可以,请问需要按照什么流程办理,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19-06-20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目前户籍迁移政策依据湘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城镇地区迁入农村地区只有以下八种情况: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回原籍、农村退伍军人回原籍、投靠军人配偶父母、由农村迁往城镇人员返迁、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高校职业院校毕业肄业。
  经查询,来信人的情况属于成年子女投靠农村父母,不符合户籍迁移规定,不能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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