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2-09-20 18:06 来源: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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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根据《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政办发〔2001〕101号),具体工作职责:

(一)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 

(二)加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三)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辖区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 

(六)完成上级公安交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分控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单位本级,共设七个部门即办公室,综合股,分控中心,路面执勤一、路面执勤二、路面执勤三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大队现有在编民警29人。(本单位无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故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叶湖大队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12.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3万元,增长4.9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支出总计912.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3万元,增长4.9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12.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1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事业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经营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他收入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1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54万元,占95.44%;项目支出41.56万元,占4.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经营支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2.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3万元,增长4.93%,主要是因为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42.83万元,增长4.9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2.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3万元,增长4.9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2.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2.10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6.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72.66万元,支出决算为50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2020年度的绩效、2020年文明单位奖金、2020年综治奖金等人员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1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保障了少量的执法办案经费,其主要执法办案经费是由财政非税资金追加保障和上级转移资金追加保障的,由于追加资金较多,所以支出决算数远大于年初预算数。增加了科目四考场设施设备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6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增加的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2020年度的绩效增发、部分物业管理费归入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增加的部分主要是2020年7月至12月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警察加班补助,公安三等功和公安嘉奖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63元,支出决算为1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但全年实际支出81.15万元,减少部分主要是部分支出归入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3.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6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37.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3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巡逻防控等工作量加大,车辆老旧,与上年相比减少1.77万元,减少6.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严控“三公”政策。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69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此项经费支出,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买保险、车辆维修和燃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8.93万元,增长126.23%,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基本行政运行经费和办案经费,年初预算仅保障了基本行政运行经费,而办案经费是由财政非税资金追加保障和上级转移资金追加保障的,由于追加资金较多,所以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9.67万元,减少18.27%,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19万元,用于开展第49期、第50期入警,人数2人;2021年度警衔晋升暨“全警实战大练兵”轮训班的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第49期、第50期入警培训按照常公明电[2019]495号文件《关于调整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培训经费缴费方式的通知》规定按照180元每天/人划转上解,其中伙食费按照市局厉行节俭的相关要求为60元每天/人;住宿费70元每天/人、场地资料费等50元每天/人,在校培训共计49天,合计8820元/人;2021年度警衔晋升暨“全警实战大练兵”轮训班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曾宪清培训时间为一周,费用900元;陈剑、陈超、滕浩培训时间为两周,费用共计5400元,合计6300,培训完成后警校退款2000元。2021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是大小拖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皮卡车工具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组织对2021年度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组织对2021年度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无。

组织对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无,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无部门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