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4-08-19 09:30 来源: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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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常德市公安局直属机构,副处级,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维护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依法对全市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和受理报考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日常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委编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15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纪委监察室、财计科、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科技应用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机动车检验科、指挥中心、宣传中心、行政许可办、特勤大队。

所属事业单位是:常德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服务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以及市城区四个直属大队。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自收自支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未纳入2023部门决算公开范围。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6,14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3.92万元,减少4.69%,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总计16,14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3.92万元,减少4.6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14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42.82万元,占9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9万元,占0.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14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9.01万元,占82.63%;项目支出2,804.00万元,占17.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142.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0.97万元,减少4.39%,主要是因为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142.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0.97万元,减少4.3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4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0.97万元,减少4.3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4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105.42万元,占87.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24万元,占10.03%;住房保障支出418.16万元,占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1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4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是:年中追加行政运行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58.02万元,支出决算为5,25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行政运行费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7.4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开支降低。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6385.12万元,支出决算为8,02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收成本增加,办案业务费支出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2.6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支出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89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统一保障的退休费,各项奖励金形成的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9.26万元,支出决算为5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抚恤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77.56万元,支出决算为4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3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1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休人员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2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75.92万元,完成预算的8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与上年相比减少249.08万元,减少47.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更换了多台执勤车辆,本年度此项开支大大降低。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无此项经费支出。上年也无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5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93万元,减增长5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不同地区人员来访学习交流业务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35.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进行公务车辆更换,与上年相比减少222.31万元,减少8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仅支付了更换车辆的尾款,所以费用减少较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1.9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4万元,完成预算的81.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7.71万元,减少11.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0.6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4.22万元,占99.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187人次,主要是整治任务交叉检查、其他市州考察学习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4.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58万元,城区四个直属大队支付上年更换执勤车辆尾款,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64万元,主要是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费以及油料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0.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8.04万元,降低2.14%。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3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公安交管业务各类会议,都为三类会议,人数约为200人;开支培训费17.44万元,用于开展交管业务培训,人数约为100人,内容为全市考试员培训,辅警招录培训,民警晋级晋衔培训;2023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0.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9.2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91%。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7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驾考考试车辆施救拖车、皮卡工具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以交通安保为引领,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县域警务风险防控为抓手,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形象、守底线、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精准、精细、精心”为工作标准,统筹推进队伍管理、交通治理及交管服务等工作,努力推动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市交警支队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经人大审议后,由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批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严格财务审批权限,对各类支出、报销审批手续制定了相关流程,严格执行“先申报、后审批、再执行、后报账”的程序。根据支出金额不同,由经办科室申请后,分别经由分管经办科室领导审批、财计科审批和分管财务领导审签,1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需报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

预算调整率偏高。如基本支出年初预算6867.93万元,预算调整6470.58万元,预算调整率达94.21%;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249.14万元,预算调整-2580.80万元,预算调整率达-49.17%。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金额差异较大。

原因分析:一是项目支出预算具有不可预见性;二是业财融合程度偏弱。

(二)产出效益欠理想

个别产出效益未达预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一起,“控大”底线未达预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比例9.18%,未达下降比例10%的目标。

原因分析:一是我市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仍然滞后,前端设备老化,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不足,智能分析研判能力弱,农村地区交管科技应用基本处于空白,严重制约了交通管理实战能力提升;二是农村公路本质安全度不高、交管力量严重不足等现状仍未改变。特别是部分区县道路安全隐患多且整改质量不高,极易发生车辆侧翻、坠水、坠崖等情况,加大事故损害后果;三是摩电、行人、涉客货事故风险不可控。

(三)人才短缺

全市普遍面临警力不足、老龄化严重的问题,个别大队50岁以上民警占比高达80%,且科技人才、法制人才短缺,“一专多能”人才培养不足,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且“情指行”等现代警务机制未有效建立,过度依赖“人力警务”“汗水警务”,缺乏分析研判、协同配合,导致事故预防不精准、执法查纠不及时、公路见警率管事率低等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随着社会交通产业的发展和人口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路面上的车辆和人群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交警支队工作量越来越大,但人员配备没有增加;二是大数据理念融入交管业务程度不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支队)为副处级常德市公安局直属机构,属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纪委监察室、财计科、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科技应用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驾驶员管理所、机动车检验科、指挥中心、宣传中心、行政许可办、特勤大队15个科室。所属单位5个,分别为支队机关、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四大队、柳叶湖大队,均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负责人:张辉祥。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688号。

截至2023年底,市交警支队本级核定编制329人,实际在职人员262人。临聘人员及协警444人(协辅警323人,其他临聘人员121人),离退休人员166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2.维护公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3.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4.负责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5.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

6.依法对全市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和受理报考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验、考试、发证日常管理。

(三)财务情况

1.收支结余情况

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2069.10万元,预算调整4073.91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1614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142.82万元、其他收入0.1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3年可用指标合计16143.01万元。

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1206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819.96万元,项目支出5249.14万元。部门决算实际支出1614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9.01万元,项目支出2804.0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交通安保为引领,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县域警务风险防控为抓手,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形象、守底线、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精准、精细、精心”为工作标准,统筹推进队伍管理、交通治理及交管服务等工作,努力推动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

2.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交通设施维护。维护大、小标志牌160块以上;标示牌维护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驾驶人管理。各科目驾驶考试35万人次以上;发放驾驶证6.5万本以上。

机动车管理。机动车车辆注册6万辆以上。

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整治主题宣传活动170场次以上,宣传覆盖率100%。

停车位规划。施划便民限时停车位100个。

交通事故多发点改造。对772处交通事故多发点改造,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率100%;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率100%;智能交通系统质量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7)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处理到位率100%。

(8)城区拥堵指数。市城区拥堵指数控制在1.4以下。

(9)市民投诉咨询回复。市民投诉咨询等回复率100%。

(10)党建考核合格率、行政效能。党建考核合格率100%;行政效能考核优秀。

(11)经济效益。完成非税收入2800.00万元。

(12)社会效益。优化交通环境,保障车辆、行人有序出行,安全畅通;增强社会群众的安全文明意识;减少国、省道的安全隐患。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10%,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13)满意度。市民满意度≥9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6819.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1.3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3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内调整预算6519.05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13339.01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部门决算13339.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83.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88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4.77万元,资本性支出231.23万元。

年末无结转结余。

2.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决算


2023年预算


2023年决算


2023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3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福利支出

8780.04

5431.3

8183.67

2752.37

50.68%

-596.37

-6.79%

商品和服务支出

3709.65

1135.98

3889.34

2753.36

242.38%

179.69

4.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52.14

252.68

1034.77

782.09

309.52%

-117.37

-10.19%

资本性支出

516.16


231.23

231.23

100%

-284.93

-55.20%

合计

14157.99

6819.96

13339.01

6519.05

95.59%

-818.98

-5.78%

上表反映,2023年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6519.05万元,增幅95.59%,主要原因为绩效考核奖励、协警人员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中,且部分事项支出年内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追加资金。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818.98万元,减幅5.78%,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按制度执行。

3.“三公”经费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决算


2023年预算


2023年决算


2023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3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公务接待费

0.77

3.00

1.70

-1.30

-43.33%

0.93

120.7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6.35

289.00

238.64

-49.36

-17.43%

-27.71

-10.40%

公务用车购置费

257.89


35.58

35.58

100%

-222.31

-86.20%

合计

525.01

292.00

275.92

-16.08

-5.51%

-249.09

-47.44%

上表反映,2023年“三公”经费275.92万元,较上年减少249.09万元,减幅47.4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249.14万元,年内调减预算2445.14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2804.0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部门决算2804.0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预算管理情况

2023年,市交警支队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经人大审议后,由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批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严格财务审批权限,对各类支出、报销审批手续制定了相关流程,严格执行“先申报、后审批、再执行、后报账”的程序。根据支出金额不同,由经办科室申请后,分别经由分管经办科室领导审批、财计科审批和分管财务领导审签,1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需报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交警支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交警支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市交警支队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交通设施维护。2023年共计维护大、小标志牌204块;标示牌维护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目标完成。

2.驾驶人管理。2023年完成各科目驾驶考试34.10万人次;发放驾驶证6.48万本。目标未完成。

3.机动车管理。2023年全年完成73683辆机动车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目标完成。

4.宣传活动。2023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240场次,宣传覆盖率100%。目标完成。

5.停车位规划。2023年施划便民限时停车位110个。目标完成。

6.交通事故多发点改造。全市共查处顽瘴痼疾类交通违法31万余起,排查治理重点隐患1.2万余个,总队交办的14处国省道隐患和711处市级隐患路段,全部实现“清零”,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率100%,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率100%;智能交通系统质量合格,验收合格率100%。目标完成。

7.安全事故。2023年全市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34万起,同比上升25.90%,查处酒醉驾10799起,同比上升12.9%,查处“一盔一带”违法97万起,高峰期戴盔率超过95%,安全事故处理到位率100%。完成目标。

8.城区拥堵指数。2023年市城区拥堵指数为1.37。目标完成。

9.回复率。据统计,2023年对市民提出的投诉咨询等回复率100%。目标完成。

(10)党建考核合格率、行政效能。党建考核合格率100%;行政效能考核优秀。目标完成。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2023年完成非税收入10163.42万元,目标完成。

2.社会效益。2023年全市共查处顽瘴痼疾类交通违法31万余起,排查治理重点隐患1.2万余个,总队交办的14处国省道隐患和市级排查的711处道路隐患全部“清零”。共查处交通违法334万余起,同比上升25.90%,其中,查处酒醉驾10799起,同比上升12.9%,查处“一盔一带”违法97万起,高峰期戴盔率超过95%,办理行政刑事案件2578起,行政拘留725人,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全市2023年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532起,死亡370人,受伤1614人,直接经济损失62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37%、12.94%、9.02%、22.44%。积极推动梯次开展春运安保、“春季守护”、夏季整治、“冬季攻势”等30多批次共300余天的专项行动,津市大队在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省政府办公厅简报《政务要情与交流》全文刊发我市整治工作经验成效。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车辆、行人有序出行,减少了安全隐患;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统筹推进教育培训、学习调研、实战练兵等工作,开展专题研讨、讲座5次,实战受训民辅警达4530人次,深化交通安全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各类宣教活动240场次,增强了社会群众的安全文明意识。全省每年至少3个市州未发生较大事故,但我市近三年均发生较大事故,2023年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未突破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9.18%,未达10%。除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率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比例未完成目标,其他均已完成目标。

3.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市民满意度96%,目标完成。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

预算调整率偏高。如基本支出年初预算6819.96万元,预算调整6519.05万元,预算调整率达95.59%;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249.14万元,预算调整-2445.14万元,预算调整率达-46.58%。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金额差异较大。

原因分析:一是项目支出预算具有不可预见性;二是业财融合程度偏弱。

(二)产出效益欠理想

个别产出效益未达预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一起,“控大”底线未达预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比例9.18%,未达下降比例10%的目标。

原因分析:一是我市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仍然滞后,前端设备老化,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不足,智能分析研判能力弱,农村地区交管科技应用基本处于空白,严重制约了交通管理实战能力提升;二是农村公路本质安全度不高、交管力量严重不足等现状仍未改变。特别是部分区县道路安全隐患多且整改质量不高,极易发生车辆侧翻、坠水、坠崖等情况,加大事故损害后果;三是摩电、行人、涉客货事故风险不可控。

(三)人才短缺

全市普遍面临警力不足、老龄化严重的问题,个别大队50岁以上民警占比高达80%,且科技人才、法制人才短缺,“一专多能”人才培养不足,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且“情指行”等现代警务机制未有效建立,过度依赖“人力警务”“汗水警务”,缺乏分析研判、协同配合,导致事故预防不精准、执法查纠不及时、公路见警率管事率低等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随着社会交通产业的发展和人口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路面上的车辆和人群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交警支队工作量越来越大,但人员配备没有增加;二是大数据理念融入交管业务程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管理,精准编制年初预算

增强预算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大业财融合力度,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初工作计划合理编制预算,有效降低预算调整率。

(二)提高项目产出,突破工作瓶颈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机制建设,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三是加强对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三)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管理机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重队伍能力本领的培养,进一步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全市公安交警队伍良性运转;建立“情指行”一体化机制,坚持向体制、向科技要警力,通过交管改革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以公安大部制改革为契机,整合工作性质相近、工作职责交叉的部门,对警力进行优化调整、合理分配,进一步明确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着力解决职责不清、工作交叉、效率低下等问题。将大数据理念融入交管业务方方面面,实现数据驱动改革、数据强化管理、数据提升效率。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市交警支队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将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详见附件2。

市交警支队将结合2023年绩效自评结果,加强部门绩效预算管理,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紧密结合,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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